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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决算

  •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2019-08-26 20:11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32801000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依照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贫对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3、根据《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和《曲靖市扶贫安居温饱建设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同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监察、审计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政策及措施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工作意见建议,为上级领导决策扶贫当好参谋和助手。

5、抓好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及互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联系县老促会,开展有关工作。

6、组织开展扶贫政策、扶贫开发业务和实用科技培训。

7、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8、做好信息采集、经验交流工作,宣传贫区的建设与发展。

9、做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师宗县年初脱贫目标任务是:完成高良乡及6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减贫15300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5%以下,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县摘帽。今年以来,师宗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紧紧围绕县、乡、村、户脱贫退出标准,在产业、住房、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群众工作、人居环境提升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七个全覆盖”,全方位促进贫困户向稳定脱贫标准迈进,完成了高良乡、66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全县实现减贫500119185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1、贫困对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

圆满完成贫困对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深入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坚持综合研判、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农户进行再排查、再分析、再评议,严格贫情分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流程管理,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和结果运用,发挥县、乡两级仲裁委员会作用,剔除识别不精准对象5583人、整户补录及新识别1181人;贫困户家庭成员增加及补录3275人、自然减少及人口清退1625人。截至目前,国办系统内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73175088人。其中:累计已脱贫户1664371520人,未脱贫户10883568人;2018年已脱贫户497219062人,全县贫困发生率1.03%,群众认可度96.59%

2、对标对表工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计划完成情况。2018年初,省市下达师宗县减贫计划15300人(我县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实际累计减贫500119185人),截至目前,通过大力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挂包帮扶,在产业、住房、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群众工作上狠下功夫,全方位促进贫困户向稳定脱贫标准迈进,经村民小组、村两委评议后全县锁定 19185人达到“户6条”脱贫标准,可正常退出,超额完成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一是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二是通过采取政府资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多渠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有力解决了全县因病、因残的辍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就学有保障;三是采取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严格按照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现预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保;四是通过实施产业扶贫,创新“扶贫公司+党总支领导下的合作社+深度贫困户”精准产业扶贫模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有保障;五是全县预脱贫户均享受到一项以上扶贫项目资金政策帮扶,覆盖率100%,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已达标。

2)圆满完成高良乡脱贫出列任务。高良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均达标。今年脱贫出列的高良乡“乡10条”标准均已全部达标:高良乡贫困发生率预计控制在1.5%以内;县到乡、乡到所辖行政村已全部通水泥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都有防护措施,50户以上自然村内均通硬化路;高良乡设有35KV变电站,行政村已100%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电网改造已全覆盖;已实现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广播电视通达率为99%,均已达标;网络宽带覆盖到所辖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建有标准化卫生院,且卫生院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均已达标;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均达国家规定标准,小学入学率达99.5%,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巩固率达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巩固率达97%以上。高良乡所辖行政村均建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标;集镇、村庄城乡环境明显提升,村容村貌整洁、干净、卫生。其他基础性工作扎实有效,已达到考核验收要求,高良乡通过乡自查、乡申请、县级初验,已完成县级交叉检查,并通过市级考核。

3)完成66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任务。年初计划完成65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任务,根据省、市政策调整后,全县计划出列66个贫困村。全县通过深入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全覆盖,整合资金、统一规划,切实补齐水、电、路、卫生室、活动室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目前,今年脱贫出列的66个贫困村达到“村10条”标准均已全部达标:66个村贫困发生率均控制在3%以内;66个行政村道路硬化率达100%,通自然村道路硬化覆盖率达99%66个村已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66个村100%通广播电视;66个村100%覆盖网络宽带;66个村均达到“通自来水或饮水安全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标准;66个村卫生室建设已达标;66个贫困行政村均建有公共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 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均建有活动场所;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66个村村集体经济均有保障,已达标;同时,已全部实现农村公共卫生保洁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今年需脱贫出列的66个贫困行政村按照村申请、乡自查、县考核等相关程序,已完成县级检查,按程序完成公示公告和退出,并通过市级考核。

3、专项扶贫工作

1)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2018年我县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153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8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00万元。共实施项目480个,产业扶贫141个(不含涉农整合资金)。

2)扶贫小额贷款工作。2018年市级下达我县扶贫小额贷款目标任务5000万元,截至目前,5325.56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223户。

3)沪滇扶贫协作项目。2018-2020年,师宗县与上海市宝山区签订“携手奔小康”帮扶协议,依托上海资源、产业、人才等优势,推进两地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撑等多领域合作,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新格局。其中:2018年宝山区投入援滇项目资金2260万元,种植柠檬200亩、百香果260亩、香菇5亩,新建农特产品加工厂800平方米、大麻烘干厂1个,养殖生猪1500头、黑山羊300只,蚕桑农业保险1000亩,河道治理9公里,硬化入村、村内道路11.6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38盏,新建垃圾填埋场3亩,购买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箱39个,市场场地硬化800平方米,劳务协作项目培训劳动力600人;2019年至2020年,还将计划投入援滇项目资金6000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发展及贫困村基础建设,可惠及全县建档立卡户921137413人。

4)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共涉及葵山镇和龙庆乡的3个村委会,互助资金总量274.95万元。截至目前共计发放259.75万元,受益农户385户。五是“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根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我县已协调40余家家民营企业对未脱贫的22个贫困行政村进行结对帮扶,并签订了帮扶贫协议,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年以来,帮扶资金约100余万元。2018年帮扶金额7.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及师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度收入2601.24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479.92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科分配的代列资金减少。

    类款项及科目

    2017年收入(元)

    2018年收入(元)

2130501行政运动

2652043.93

2302403.45

2080501离退休费

6920.00

45598.80

2210201住房公积金

173881.00

123210.0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139256.40

136899.60

2080505养老保险缴费

262268.44

283022.40

2082702工伤保险

2558.82

7563.07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3500000.00

4612000.00

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及贴息

4800000.00

2500000.00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200000.00

0

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0

2500.00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275500.00

0

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

 

1200000.00

合计

26012428.59

11213197.32

 2017年、2018年收入情况表

   2017年收入饼状图

 

2018年收入饼状图

2017年、2018年收入柱状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4元,占总支出的51.77%;项目支出531.45元,占总支出的48.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2585.54万元对比支出减少了1483.69万元,主要原因农业科代列资金减少。

 2017年、2018年按功能经济支出分类情况表

按功能经济分类

2017年支出金额(元)

2018年支出金额(元)

工资福利支出

2130193.59

2252141.46

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3924.00

4191422.7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91801.00

3664598.8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9510.00

910300.0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16050000.00

 

合计

25855428.59

11018463.02

2017年支出饼状图

 

 

 

2018年支出饼状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4万元。与2017657.99万元相对比,减少了87.59万元,主要原因工作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45万元。与2017年度的1927.55万元对比减少了1396.10万元,主要原因农业科代列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的1265.54万元相比,减少了163.69万元,主要原因代列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退休人工资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6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5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务费227.64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50.00万元,扶贫事业机构经费120.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经纲461.2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8万元,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预算的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37.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无函不予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9万元,下降-4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1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8万元,下降-78.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无函不予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万元,占79.07%;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占20.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陪同各级检查及第三方评估全县各项目点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部门及下级各单位研究脱贫退出等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92万元,与2017年的426.34万元对比减少了86.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的会议、材料印制、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各类脱贫攻坚规划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86.94元,其中,流动资产53.42元,固定资产13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9.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531.45万元,拨入我单位项目管理费79.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的项目管理费40万元,省级资金的项目管理费30万元,县级整合资金的项目管理费9.8万元,其余451.65万元的项目资金为农业科代列资金支出因此未在附表10中填列。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确保66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实现50011918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在具体细节上规定还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下步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决算重要性认识,使资金发挥有效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任务: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贫对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政策及措施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工作意见建议,为上级领导决策扶贫当好参谋和助手。措施:根据班班子会议决定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办公室提出实施方案,经有关会议研究执行。年初预算扶贫办专项工作经费120万元以弥正常机构运行及脱贫退出各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18年部分决算公开表附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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