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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2019-08-23 15:21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变更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对受到政纪处分人员的按期解除处分工作;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6)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的管理;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8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17年收入8643.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67.11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增加。

项目

预算

决算

财政拨款收入

8,611,552.00

14,751,676.92

财政拨款支出

8,611,552.00

13,493,959.72

工资福利支出

715,8390.00

8,620,413.6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4771.00

2,116,158.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8391.00

203,696.40

资本性支出

 

2,553,690.72

专项经费

600000.00

3,895,2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88万元,占总支出的71.13%;项目支出389.52万元,占总支出的28.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7年支出812.71万元,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2.84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48.09万元;(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增加288.59万元。


                         对象 2
支出增加的原因:1、监察体制改革及派驻机构改革,第一至第五巡查组成立,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018年装修办公楼、谈话室,新购入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商品和服务支出及专项经费增加。3、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自2018年2月起由单位发放,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及驻村补贴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9.88万元。2017年日常支出为71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8.1万元,主要原因是:(1)监察体制改革及派驻机构改革,第一至第五巡查组成立,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自2018年2月起由单位发放,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及驻村补贴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52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00.93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288.59万元,主要是:2018年装修办公楼、谈话室,新购入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28万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485.12万元,主要原因是:1、监察体制改革及派驻机构改革,第一至第五巡查组成立,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018年装修办公楼、谈话室,新购入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商品和服务支出及专项经费增加。3、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自2018年2月起由单位发放,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及驻村补贴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纪律审查与案件查办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未单独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9.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万元,下降51.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3万元,占78.64%;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占2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案件查办、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6万元,与上年190.31万元对比减少11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相关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4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2万元,固定资产383.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81.1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6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7.2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5.95 

763 

383.32 

 

240.56 

 

240.56 

 

 

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师宗县纪委决算项目支出389.5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8%。资本性支出255.3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师宗县纪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经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办案流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3)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师宗县纪委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在人少事杂的困难情况下,优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了2018年项目实施工作,但是也暴露除了许多的不足,例如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财务管理,力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控制预算完成率,使资金效益得到更好地发挥。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附件:师宗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