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801000
师宗县财政局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师宗县财政局机构设置、职能;
1、机构设置
师宗县财政局共设1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研究股、预算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金融涉外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
2、基本职能
(一)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 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 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 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 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 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 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师宗县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 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组织 实施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 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 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 票资金。
(五)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 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县本级行 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 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 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七)按规定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 人职责。拟订县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 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 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 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九)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 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 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 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金融涉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 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 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地方金融 稳定、处置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师金 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促进 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 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 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 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师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 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 依法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 责;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 审批和资金收缴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 转让、纠纷调处。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 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重大投资建设 项目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
(十三)完成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和县委、县政 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 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 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
2. 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 入国库集中支付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 退库等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发展任务最为艰巨、发展前景最具挑战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齐心协力、克难奋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效应对了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异常艰难、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重重困难和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脱贫攻坚、保偿债等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师宗县财政局
2.师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3.师宗县会计核算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 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49万元,占总收入的96.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万元,占总收入的3.41%。比上年1716.56万元,减308.07万元,减支17.95%,主要原因是财政性减支。
部门决算收入构成与上年对比情况表:
收入项目 | 2018年收入 | 2017年收入 |
合计 | 1408.49 | 1716.56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360.49 | 1716.56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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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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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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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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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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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48 |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9万元,占总支出的98.98%;项目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1461.39万元,减193万元,减支13.21%,增支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性减支。
下面就2018年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作如下说明:
按支出性 质分类 | 2017年 | 2018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基本支出 | 1449.39 | 1255.39 | -13.38 |
人员经费 | 1241.97 | 942.19 | -24.14 |
日常公用经费 | 207.42 | 313.20 | 51 |
二、项目支出 | 12 | 13 | 8.3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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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类项目 | 12 | 13 | 8.3 |
四、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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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1461.39 | 1268.39 | -13.21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5.39万元。与上年1449.39万元对比减少了19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性减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95%。
按支出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 | 支出数 |
一、基本支出 | 1255.39 |
人员经费 | 942.19 |
日常公用经费 | 313.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万元。与上年12万元对比,增加了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有所调整,具体项目明细是: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师宗县财政局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360.49万元,比上年1716.56万元减356.07万元,减20.74%;本年支出1268.39万元,比上年1461.39万元减193万元,减13.21%,减支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性减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农林水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金融工作经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的经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2018年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01.0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9.14 |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41.08 |
四、农林水支出 | 37.58 |
五、金融支出 | 5.00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44.55 |
七、其他支出 | 10.00 |
本年支出合计 | 1268.39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4.56万元,减少5.42万元,下降22.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1万元,下降33.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同城接待,不在开现场会议,转型开视频会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万元,占52.46%;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占47.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及财政部门、其他相关的接待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44万元,与上年对比207.42万元对比,增加16.0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把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账务及日常工作并入局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师宗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56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3.11万元,固定资产937.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3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6.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