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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
  • 2019-08-22 11:43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603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县党代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全县各级党代会议的指导工作。2、指导全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宏观管理全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选育管用等工作。

3、研究提出各乡(镇、街道)和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其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呈报手续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以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4、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有关党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5、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定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6、制定实施全县人才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动、联系专家的服务等工作7、负责对全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工作,管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8、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9、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公务员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和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10、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宣传表彰、走访慰问、来信来访等工作;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1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2、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扎实抓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改进优化教育培训方式。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精准选人用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改进干部考察识别方式。 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加大分类储备力度。突出专业化能力教育培训干部。突出严管厚爱管理监督干部。 做好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3、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 工作 强化政治功能。分类 施策提升各领域基层党建水平 。大力 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 。持续深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水平。加强 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建设。

4、着力厚植人才发展环境 强化牵头抓总职能。协同推进人才培引工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注重人才作用发挥。

5、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坚持 政治建部 ,着力 打造讲政治懂大局的组工干部队伍。坚持 服务立部 ,着力 打造讲奉献懂职责的组 工干部队伍。坚持 实干兴部 ,着力 打造讲程序懂政策的组 工干部队伍。坚持 依规治部 ,着力 打造讲原则懂规矩的组 工干部队伍。坚持文化强部,着力打造讲团结懂包容的组 工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1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实有车辆编制  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2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1036.70万元减少30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政府保障扶贫工作,各单位专项经费大幅度削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9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79万元,占总支出的95.02%;项目支出34.6万元,占总支出的4.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合计100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41元,占总支出的89.00%;项目支出110.84元,占总支出的1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76.24万元,与上年相比显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7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41万元,减少236.6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4.14万元,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91.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84万元减少76.2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专项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具体项目支出,办公费2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4.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41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02万元主要原因是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较为明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8%。主要用于保障组织事务运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及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内部分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3%。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预算的7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27.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践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96万元,下降3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7万元,下降4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11.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6.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4万元,占72.63%;公务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占27.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组织事务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事务运行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7万元,与上年对比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9万元,减少143.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调整年初预算,减少日常公务费等拨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组织事务行政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26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95万元,固定资产150.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3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4.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6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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