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101000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2、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5、研究分析全县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研究起草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对县人民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8、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落实好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2.开展好党政领导接访约访活动。3.努力控制和减少越级上访、群体上访。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5.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6.大力推进积案化解工作。7.落实县级领导定期接访约访。8.健全完善信访工作信息网络机制。9.规范业务办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师宗县“阳光信访”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总人数 | 11 |
公务员人数 | 7 |
事业人员数 | 2 |
退休人员数 | 2 |
饼状图如下:
第二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5.83万元,同比下降7%。
决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 2018年收入 | 占总收入百分比(%) |
收入合计 | 206.82 | 100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06.82 | 1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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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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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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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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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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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柱形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9万元,占总支出的97%;项目支出5.65万元,占总支出的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了16.94万元,同比下降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了17.94万元,同比下降9%;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1万元,同比上升21.5%。
支出明细统计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型 | 支出数 | 占总支出的百分比 |
一、基本支出 | 187.59 | 97% |
人员经费 | 161.38 | 86% |
日常公用经费 | 26.21 | 14% |
二、项目支出 | 5.65 | 3% |
基本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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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项目 | 5.65 | 3% |
三、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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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193.24 | 100% |
作饼状图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94万元,同比下降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万元,同比上升21.5%。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市参加上级安排会议、工作人员到省、市以及进京劝返上访群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 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乡镇相关信访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到本单位参加信访业务培训,劝返上访群众以及上级和周边信访部门调研和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资产总额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5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4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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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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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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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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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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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7.5 | 0 | 57.1 | 0 | 24.3 | 0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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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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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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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深入落实好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力做好信访问题“退三”攻坚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推进积案和“四大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落实县级领导定期接访约访;健全完善信访工作信息网络机制;规范业务办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为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附件: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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