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5701000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彩云镇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彩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脱贫攻坚工作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各项目标任务。
1、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018年完成种粮面积6.94万亩,实现粮食总产3232.46万公斤,增长8.5%;种植烤烟3.623万亩,收购烟叶9.03万担,实现产值1.32亿元;发展蔬菜、中药材、水果等特色经作6.8万亩;调出生猪14.8万头,同比增长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11%;工业增加值增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完成100%;签约温氏集团生猪养殖项目(彩云正航生猪养殖项目)、师宗彩云精准扶贫黑桃种植项目2个,完成招商引资2.5亿元,完成210%;各项存款余额3.74亿元,贷款余额1.63亿元。2018年全镇经济总收入达8.055亿元,财政收入达4999.4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093元。
2、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聚焦精准发力,以绣花功夫抓实抓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1970户8165人,截至目前彩云镇实现了8各行政村脱贫出列,1894户7696人脱贫退出,剩余未脱贫户76户196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3.4%降至0.49%,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实施整乡推进项目,贫困群众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屋的愿望。紧紧围绕“1441”的产业发展思路,即,在巩固4万亩烤烟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努力发展万亩美国黑桃、万亩有机蔬菜、万亩高端蓝莓、万亩足法辣椒。一是巩固提升烤烟支柱产业。 2018年5873户群众种植烤烟3.623万亩,收购烟叶9.03万担,实现产值1.32亿元,户均实现收入2.25万元,覆盖贫困户1800户。二是扩大传统足法辣椒种植规模。成立足法辣椒专业合作社,采取发放种子、化肥、地膜和技术指导等扶持措施,在足法村发展足法辣椒样板基地500亩,带动全镇农户发展足法辣椒7000亩,覆盖贫困户600余户,户均增收2500元。三是引进培育新型产业。引进深圳宏泰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有机蔬菜3000亩并带动石洞蔬菜专业合作社种植蔬菜184亩,石洞部分贫困户可从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产业盈利中直接受益;引进培育联想佳沃集团发展高端蓝莓1100亩,红土65户贫困户流转土地获得收益、74户贫困户到基地务工、带动82户贫困户增收脱贫退出;引进温氏集团流转土地500亩发展生猪养殖,部分贫困户可从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中直接受益,增加贫困户收入。
3、高标准推进集镇建设
充分发挥省道“师弥”线穿境而过和“一脚跨两州”的区位优势,突出统筹协调,优化区域布局。集镇紫薇新区“一纵三横”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500余万元,统筹推进“一区(彩云中心幼儿园、集镇紫薇新区“一纵三横”)、三场(紫薇广场、农贸市场、活畜牧交易市场)、三街(青云街、金叶巷、长山街)、三项(年生产152万吨自来水厂、312套保障性住房、200套集镇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
4、镇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建立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通报机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完善整治工作方案。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压缩车1辆、勾臂车7辆、发放垃圾箱260只。以村规民约为基点,村级“一事一议”为平台,建立健全清扫保洁收费机制,组建清扫队60支,2018年筹集卫生保洁费54.69万元;创建公益性岗位,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困难户190人应聘为提升村级人居环境“保洁员”,每户每年增收6000元。以舆论引导为切入点,加强人居环境宣传报道,逐步改变群众乱扔垃圾的陋习;以日常巡查通报为手段,促使各村(居)委会、农户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全镇人居环境和农户“五净一规范”得到极大改善。
5、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100%,初中生入学率达100%;文化体育事业日益繁荣,文化市场监管不断加强,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2018年组织开展文艺文体活动25场次,放映电影32场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统民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两保参保率达100%。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工会、妇联、统计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6、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成人工造林200亩,封山育林1000亩,退耕还林2000亩,森林抚育460亩,核桃低效林改造1267亩,核桃提质增效2545亩,森林病虫害防治1.75万亩,安装太阳能500台,节能灶200台。深入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16件;清理采石采沙取土场11家,其中:行政处罚1家,停产整顿8家,关闭2家。积极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全面摸清资源家底,确保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7、安全稳定常抓不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有序推进,应急救援演练实现常态化,应急值守工作不断加强。加大矛盾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排查调处力度,信访总量、非正常访和重要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涉恐涉暴、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创新发展社会立体治安防控体系,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
8、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提升管党水平。一是压实责任促履职;一年来,专题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8次,制定班子成员抓分管联系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30份。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村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15个;二是学习教育成常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员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党员活动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员干部集中培训8次,组织开展“三讲三评”活动20次。先后4次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服务活动;三是夯实基础强保障。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新建和修缮村级活动场所,实现村级活动场所全覆盖;打造以石洞、红土、路撒为轴心的基层党建文化长廊,开辟基层党建新阵地。成立青年党支部,吸纳基层优秀年轻党员18名。建立致富党员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度,1名先富党员帮扶1名贫困党员,带领10户贫困户脱贫致富为主要内容的“一帮十带”活动。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制度,切实把规矩立起来、纪律挺起来,确保政令畅通。创新组织设置,大力推行“党组织+”模式,把党组织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采取“示范基地+产业扶贫公司+村党总支领导下的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深度贫困户”的发展模式,精准扶持762户深度贫困户种植美国黑桃2050亩。对5个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做到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人大、政府、财政、党委、文化、社保、国土、农业中心、农机站、畜牧站、林业站、水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99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2.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08.68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减少原因:2018年度项目资金减少,人头经费只用了一个季度。
年度 | 收入决算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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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49,921,477.51 | 49,921,47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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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57,008,282.70 | 57,008,28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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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 | -7,086,805.19 | -7,086,8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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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率 | -12.43 | -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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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3万元,占总支出的47.1%;项目支出2,008.3万元,占总支出的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814.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项目资金减少,人头经费只用了一个季度,结转到下年兑付的资金12,439,485.40元。
年度 | 支出预算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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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37,965,992.11 | 37,965,9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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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56,109,682.70 | 56,109,68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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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 | -18,143,690.59 | -18,143,69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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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率 | -32.34 | -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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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公用经费只使用了一个季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6.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脱贫攻坚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所有项目用于彩云镇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财政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社保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村建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提升人居环境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6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2%。主要用于农业五站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扶贫项目支出,村委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3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的1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42.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公务用车开支增加。
年度 | “三公”经费合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公务接待 | 差异原因 | ||
合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17年度 | 322,622.39 | 172,543.93 |
| 172,543.93 | 150,078.46 | 本年度彩云镇被市级列为脱贫出列乡镇,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扶贫项目大幅增加,各类检查增多,公务接待增多;公务用车出车率高,经常下村收方等 |
2018年度 | 178,782.40 | 163,749.90 |
| 163,749.90 | 15,032.50 | |
增减额度 | -143,839.99 | -8,794.03 |
| -8,794.03 | -135,045.96 | |
增减比例 | -44.58 | -5.10 |
| -5.10 | -89.98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7万元,占91.55%;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8.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迎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6万元,同比上年减支51.82%,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全镇只用了1/4的人头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部门资产总额3,450.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0.99万元,固定资产1,789.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0.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