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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师宗县民政局
  • 2019-02-20 11:45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1400000

师宗县民政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2019年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是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三是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本县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拟订本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是组织拟订本县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五是拟订本县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拟订本县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拟订本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六是拟订本县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七是拟订本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八是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九是拟订本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民政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局机关共设科(室)10个,办公室、财务科、救灾救济科、最低生活保障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地名区划科、殡葬管理所、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科,救助管理站。

 

)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灾民最基本生活权益

 

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救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适时调整补充师宗县减灾委员会和师宗县民政局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害专报制度,确保重大灾情发生后能及时组织实施《师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救助、接收捐赠、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提高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和救灾资金的筹备。救灾物资储备库内经常储备一定数量的棉被、大米等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救灾资金和物资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及时开展救灾。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查灾、救灾,第一时间调运物资和划拨资金救助灾民,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2018年以来,自然灾害导致我县22259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438公顷,成灾1203公顷,绝收429公顷,因降雨导致513间房屋倒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94.5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662.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0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2万元。共使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53.55万元,其中:购买大米32万公斤155.2万元,购买棉被500072.5万元,毛毯5000床、拓盘100114.59万元,自然灾害资金救助11.26万元。发放云南省世博汽车市场有限公司捐赠的御寒大衣1500件,救助受灾群众3.5万人。

 

2以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2018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57/人·月,补助水平由原人均345/人·月,提高到370/人·月,增幅达7.2%;农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500/人·年,增幅达22%,实现农村低保生活保障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目标。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665/人·月。

 

2)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全面甄别、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完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完成了全县城乡低保进行核查清理工作。截至201812月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87822892人,户均比达到1.93,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369.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3412123人,共发放低保金1175.9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769782人,累计发放供养金517.27万元。

 

3)医疗救助成效显著。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师政办发〔2017100号)精神,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起付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纳入22类重特大病,按年累计救助封顶线金额以内给予救助。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报销到90%。积极协作配合卫计、人社、扶贫等部门,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快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费用和兜底资金的预付、对账、审核、结算和拨付进度,缩短拨款周期,实行按月拨付。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应由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费用拨付率不低于85%。截至201812月底,我县建档立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9087人次,支出救助费用183.06万元;建档立卡兜底保障累计救助149094人次,支出救助费用611.40万元。

 

4)扎实开展临时救助。本着充分体现临时救助便民、救急难的原则,提高补助水平,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89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16.43万元。

 

3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模范县创建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划拨各乡(镇、街道)春节慰问经费24万余元,慰问优抚对象6756余人;走访慰问驻师部队4个,发放慰问金2.2万元。二是认真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共为全县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342人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1096.9万元。三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26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19(转业士官 19 ),已按相关程序完成安置选岗工作;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6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8.8万元。是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8,共投入13万元,为21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医疗、住房难的问题;解决了他们的

 

4以落实民权为根本,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村(社)干部绩效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发放工作。共审核发放344名村(社)干部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762.24万元,其中绩效补贴314.07万元,岗位补贴448.17万元。二是建立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全年拨付社区工作经费343万元,切实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三是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全县21个社区均有固定办公场所,实现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10个社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卫生室、阅览室等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师宗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五是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18年,登记在册民间组织132个,其中:社团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2个。对符合年检的民间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达100%

 

5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县级层面召开20余次专题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制定出台《师宗县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师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改革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方案、殡仪服务流程、应急处置等十余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县级统一打包,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测绘、林堪、设计、报批等工作,并迅速启动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共建成1200余个墓穴并顺利投入使用。完成24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测绘、林堪等相关工作。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做到乡(镇、街道)村(社)100%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100%上墙到村、宣传单100%发放到户,累计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宣传手册》30余万份、召开群众会500余场次、制作固定性标语800余条、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法规政策,形成了良好的殡葬改革氛围。四是规范管理、提升质量。自201861日以来,县民政局派驻3名工作人员加强对殡仪馆日常工作流程的监管,并联合县发改局95项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做出进一步规范,推出了惠民殡仪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全县火葬区共死亡385人,已火化遗体385具,实现了火化率100%骨灰进公墓安葬(安放)100%游丧闹丧、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俗得到有效遏制,县财政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99.6万元。

 

6地名区划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顺利完成地名普查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把质量,顺利完成第三阶段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对3644条地名登记表已完成审核校对,地名数据库已通过市普查办审核,并报省普办正进行检查验收。以地名普查为契机对县境内新增道路、街条、小区、扶贫安置点进行审核命名21条,对已有地名标志设置进行梳理排查360余条。二是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情况。根据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编纂要求,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省普查领小组办公室上报了26条地名词典释文、6条地名志释文、6少数民族地名故事。领取发放了20曲靖市行政区划图、40本行政区划简册。

 

7社会事务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信息核对工作,使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实际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儿童一一对应,做到应保尽保。2018年,共向18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名艾滋病儿童发放生活费258.12万元。二是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进行。我县共接待收养登记来访4580余人(次),正进行登寻亲公告5例,办理收养登记5例。三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76人,发放救助金29万元。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本着严格执法,热忱服务的宗旨,依法推进婚姻登记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3366对,离婚登记657对,补领证结婚证869,补发离婚证50。五是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2018年,共向6794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17.264万元。六是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政府组织,民政牵头,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留守儿童摸底排查顺利开展。指导乡镇民政所及村委会为全县5330名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七是强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抓好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新增养老床位 60张,全县养老床位总数达到 1600 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35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县城建有1所示范性照料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8福利彩票销售稳步运行

 

按照巩固电脑票,主攻即开票,狠抓时时彩、发展中福在线的福彩工作思路,指导和推进全县福彩发行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福彩销售机构的管理,完成福彩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营造规范有序的销售环境,促进福彩销量稳步运行。2018年,全县共有电脑票投注站55个,中福在线销售厅1个,共销售福利彩票4848.6万元。

 

9狠抓勤政廉政建设

 

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服务群众为己任,卓有成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制定《师宗县民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把关,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五是狠抓作风建设,树立政务窗口良好形象。六是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提升反腐倡廉水平,加大对民政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5.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24.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78.63万元,上年结转45.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24.28万元(本级财力5284.28万元,专项收入4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24.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2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4.28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474.5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民政工作正常工作运行。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94.4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6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2.7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4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080802伤残抚恤176.7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66.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2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080806农村老兵159.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080899其他优抚467.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抚恤生活补助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94.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活补助

 

2081001儿童福利82.11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31.29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2081502自然灾害款2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补助

 

2081901城市低保190.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生活补助

 

2081902农村低保1194.8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生活补助

 

20821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3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6.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2082702工伤保险0.5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2101103城乡医疗救助49.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预算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5284.28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603.26万元,基本工资114.47万元,津贴补贴178.1万元,奖金9.54万元,绩效工资103.27万元,养老保险79.67万元,职业年金22.72万元,医疗保险29.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56万元,住房公积金32.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1.29万元,退休费53.7万元,生活补助4538.9万元,医疗费补助49.2万元, 主要用于退休及其他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9.73万元,其中办公费5.78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费2.91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福利费2.86万元,公务车运行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1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福利费、会议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227.5万元。主要对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的预算比2018年预算减少5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1.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和厉行节约经费。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603.26,其中工资性支出569.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49万元。

 

(二品和服务支出79.73万元,其中:办公费5.78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费2.91万元,招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7.5万元,其他交通费17.76万元,福利费2.86万元,培训费1.7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1.29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上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上年公务接待费10.8万元,本年公务接待费8.1万元,是由于根据厉行节约减少2.7万元,减少33%;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费7.5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费7.5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四位一体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主,带动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四位一体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9.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比上年同比减少2.8万元,同比减少6%

 

3)主要变化原因:

 

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减少和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时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照项目目标进行绩效评价。我们将在以下方面努力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全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的沟通汇报工作,将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性依据;三是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同时继续落实贯《预算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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