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主要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为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认真进行账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对应收应付款的清理工作,增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修订完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建设做了必须的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46267755.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11608.64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56147.00元,占总收入的0.7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8605210.24元,本年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3%,主要原因:上年项目收入6645600.00元,本年项目收入8770000.00元,本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31.97%,且本年财政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45583463.61元。其中:基本支出36813463.61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87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30832953.48元,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19.4%,原因:本年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上年项目支出6645600.00元,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1.97%,原因:本年新增房屋建筑物构建及专用设备购置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13,463.61元,2016年度用于保障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32,953.48元,本年较上年支出增加19.4%,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及增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基本工资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21.02%、津贴补贴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18.93%、绩效工资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16.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8.6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7.7%;办公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2.96%、印刷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0.01%、水电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0.45%、维修维护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2.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44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房屋建筑物构筑和专用设备购置款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93,68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52,292.74元,本年较上年增加20.7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房屋建筑物构筑和专用设备购置款项支出,及本年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6,0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教育(类)支出37,895,39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4%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0,01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1,86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
5.住房保障支出20,39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
6.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7,229,544.84元,其中,流动资产3,686,561.76元,固定资产33,542,983.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53174.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2015.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3542983.0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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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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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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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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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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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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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7,229,544.84 |
3,686,561.76 |
33,542,983.08 |
29,707,6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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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5,36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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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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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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