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第三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主要实施初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为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积极做好对应收应付款的清理工作,增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日常财务收支,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修订完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建设做了必须的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1人。其中:事业编制231人;事业人员202人)。
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三中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32,845,66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45,664.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
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845,664.51 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6225685.06元,本年比上年多6619979.45元,比上年增长25.24%,本年增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三中学2017年度支出合计33,051,870.36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1,870.36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2017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51,870.36元。上年24905515.20元,比上年增8146355.16
元,增8146355.16主要原因本年增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
经费支出比例图
工资福利支出25,710,162.18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56,922.98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63,127.20元
工资福利支出比例分析
津贴补贴 |
社会保障缴费 |
绩效工资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
7,370,577.00 |
1,971,389.00 |
2,729,042.18 |
10,448,587.00 |
3,190,567.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例分析
办公费 |
印刷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260,857.85 |
5,067.50 |
8,000.00 |
308,482.22 |
53,616.33 |
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维修(护)费 |
培训费 |
专用材料费 |
22,950.00 |
60,779.00 |
106,118.00 |
35,504.00 |
38,569.00 |
被装购置费 |
劳务费 |
福利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2,450.00 |
961,580.00 |
174,819.08 |
18,130.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例分析
退休费 |
住房补贴 |
助学金 |
住房公积金 |
27,680.00 |
447,100.07 |
2,667,301.13 |
2,021,046.00 |
其他基本性支出比例分析
办公设备购置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1,720.00 |
119,938.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第三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51,87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51,87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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