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扶贫办概况
一、师宗县扶贫办情况
(一)基本职能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依照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贫对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3、根据《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和《曲靖市扶贫安居温饱建设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同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监察、审计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政策及措施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工作意见建议,为上级领导决策扶贫当好参谋和助手。
5、抓好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及互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联系县老促会,开展有关工作。
6、组织开展扶贫政策、扶贫开发业务和实用科技培训。
7、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8、做好信息采集、经验交流工作,宣传贫区的建设与发展。
9、做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2011年县机构改革后,师宗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挂靠师宗县农业局,2016年3月从农业局独立出来,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正科级),内设扶贫开发综合科、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科、扶贫开发信贷科、扶贫开发易地科、统计监测股、“挂包帮、转走访”管理股、扶贫开发服务中心7个科室。现有人员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员27人。其中:科级实职人员4人、科级非实职人员3人、科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临时工7人。
退休2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五个一批”脱贫举措,动员全县上下聚力脱贫攻坚,完成大同、彩云2个贫困乡镇脱贫及18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实现5055户21371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我县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细研相关操作流程,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压实责任,充实力量,扎实推进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县、乡两级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动态管理领导小组,以行政村为单元,组建了110支动态管理工作队,层层签订动态管理工作责任“军令状”,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信息数据复核,先后开展六轮比对,共核查贫困人口信息9.2万余人次,反馈问题信息数据45801条(其中:公安14804条、人社10985条、卫计8786条、市监967条、民政815条、住建373条、教育321条、残联319条、其他8431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修正。三是突出仲裁创新,成立县、乡两级仲裁委员会,对有争议或难以评判把握的484件识别对象进行逐户仲裁,确保动态管理工作公平、公正。经过动态管理,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786户77167人,其中:已脱贫人口13107户56682人,未脱贫5679户20485人,高良1个贫困乡(镇、街道),22个贫困行政村,精准锁定2017年脱贫对象5055户21371人。
(二)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落实情况。师宗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整改要求和时限,通过整改,重新调整确定了符合“六类地区”标准的27个安置点838户3434人搬迁对象(其余不符合搬迁政策条件的更名为“农村保障性住房工程”,总搬迁规模7452户26947人)。2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年度组织实施1200户4964人,共涉及7个乡(镇、街道)27个集中安置点,其中:建档立卡搬迁对象838户3434人,同步搬迁对象362户1530人。2016年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670户2697人,同步搬迁户302户1320人;2017年组织实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68户737人,同步搬迁对象60户210人。截至目前,协议签订已全部完成,资金已补助到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成效得到省、市充分认可。截至目前,全县新建安全住房已完工8682套,完工率达100%。其中: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工程新建安全住房7452套,27个易地搬迁集中点新建易地搬迁房1200套。
(三)对标对表工作。一是基本实现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组织各挂村领导、扶贫工作队分组入户,重新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标对表,确保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有持续性项目支撑,全力做好“两不愁”。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预脱贫户住房保障。通过采取政府资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多渠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有力解决了全县因病、因残的辍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就学有保障。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严格按照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现预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保,全县预脱贫户均享受到一项以上扶贫项目资金政策帮扶,覆盖率100%。二是有序推进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工作。今年脱贫出列的贫困行政村综合贫困发生率均控制在3%以内,均实现100%通硬化道路,100%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100%通广播电视,100%覆盖网络宽带,均达到“通自来水或饮水安全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标准;18个村卫生室在已达到验收标准;18个贫困行政村均建有公共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 人以上的70个村民小组均建有活动场所;贫困行政村集体经济均有保障。三是大同街道、彩云镇脱贫出列工作顺利推进。行政村全部通硬化道路、设有35KV变电站,广播电视、网络宽带100%覆盖,实现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卫生院配备均已达标;全县正在扎实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百日会战工作,进一步促进村容村貌整洁、干净、卫生。
(四)“挂包帮”工作。今年以来,师宗县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省、市、县、乡“四级”部门联系帮扶工作机制,组建110支536人驻村工作队,共派出5861名党员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目前,整合帮扶资金1.302亿元。
(五)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有序推进精准扶贫项目,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使用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创新扶持政策设计,聚合各方资金效能,破解现代农业发展中资金“条块化、碎片化”管理的难题,从县级层面整合各类涉农、扶贫资金,把所有涉农资金和专项资金优先倾斜、优先整合、优先安排到贫困乡、村,聚集财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专项扶贫项目资金。2017年,全县到位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合计1.6203亿元。其中:实施精准到户产业扶贫项目1155户1155万元、安居房建设1258户1258万元、危房改造1652户826万元、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50万元培训850人。雨露计划项目200万元1163人、大同整乡推进项目10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12个603万元、整村推进项目51个1366万元、革命老区项目17个422.978万元、精准到户扶贫项目1088万元、入户项目1600万元,余下的资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项目建设。二是扶贫小额贷款。2017年全县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亿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641户。三是有序推进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师宗县2017—2018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共4个总投资4954.53万元。其中:2017年选点布局在大同街道新安村、五龙乡花桂村委会;2018年选点布局在五龙乡南岩村委会、高良乡团坡村委会。四是“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根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我县已协调37家民营企业对未脱贫的22(含2017年脱贫的18个贫困行政村)个贫困行政村进行结对帮扶,并签订了帮扶贫协议,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折合资金32.38万元。五是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共涉及葵山镇和龙庆乡的3个村委会,互助资金总量274.95万元。截至目前共计发放259.75万元,受益农户385户。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6012428.59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2812428.59元(其中:基本公共预算收入6736928.59元,2130501行政运行2652043.93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50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92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3881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39256.40元、2082702工伤保险2558.82、2080505养老保险缴费262268.44元;项目公共预算收入6075500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4800000元、2130504扶贫项目管理费520000元、2130504劳动力转移培训500000元、2130504雨露计划结余资金255500元。);基金收入13200000元(其中:2120899小额到户贷款贴息4000000元、2120899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县省市场财政补助金4000000元、2120899扶贫到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市级配套资金2000000元、2120899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担保无抵押贷款贴息1250000元、2120899雨露计划1950000元。)
2017年收入饼状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总支出25855428.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9928.59元,占总支出25%,结余157000.00元绩效考核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075500.00元,占总支出的23%;项目基金支出13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1%。
2017年支出饼状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79928.59元。与2016年的2041611.27元对比增加了4538317.3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机构运转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2.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000元,用于项目补助款18755500元,与2016年的31065000元,减少了117895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5428.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9%。与上年32817454.4元,减少20162025.81元,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5542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助、保险、脱分攻坚工作业务开支以及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000元,支出决算为181728.55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547.65元,完成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180.9元,完成预算的6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547.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547.6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7年脱贫攻坚相关的下乡、外出学习开会、陪同上级领导督查检查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180.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180.90元,主要用于扶贫办上级各部门检查工作,下级各部门汇报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141元,与上年760624.81对比,增加了16516.1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扶贫办资产总额2017年资产总计1715787.64,其中固定资产1524223.00元,流动资产191564.64元。较上年固定资产增加了79510.00元,增加原因增购资办公设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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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15787.64 | 1915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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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2460.00 |
| 6717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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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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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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