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3.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基础信息,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4.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6.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同时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10.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1.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等
13.依法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4.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17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6人),事业人员10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各类人员分布情况如下图:
第二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64,62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64,624.24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2,995,372.89元增长38.24%。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及社保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334,29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1,876.19元,占总支出的94.33%;项目支出982,421.93元,占总支出的5.6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36.23%,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及社保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下降42.05%,主要原因为县级财政紧张,本年项目资金缓拨。
年度支出对比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51,876.19元。比上年基本支出12003365.52元增长36.23%,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4%。
支出对比情况如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2,421.93元。比上年项目支出的1695251.36 元下降71.28%,下降主要原因为县财政紧张,项目资金缓拨。具体项目支出内容为:
项目内容 |
金额 |
质量技术监管 |
24820.72 |
2016食品药品监管中央专项 |
280000.00 |
2017食品药品监管中央专项 |
50000.00 |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专项 |
234869.21 |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专项 |
50000.00 |
食品药品重大案件查办 |
54232.00 |
2016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 |
200000.00 |
2017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 |
885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24,85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85165.52元增长28%,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和单位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89,18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27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支出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67,21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5%。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210,667.39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85,73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事务的药品事务、食品安全事务等支出970,815.16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070,17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分面如下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861.49元,完成预算的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512.49元,完成预算的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49.00元,完成预算的50.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512.49元,占90.04%;公务接待费支出30,349.00元,占9.96%。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及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512.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512.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349.00元(无外事接待),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接待人次306人。主要用于市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事项及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4,560.95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393.89元增长15%,增长原因主要为委托业务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车辆正常运行、单位正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3,001,773.56元,其中,流动资产4,091,281.01元,固定资产18,905,742.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749.9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46,131.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19.347.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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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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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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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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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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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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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3001773.56 |
4091281.01 |
18905742.57 |
13147219.33 |
2259542.00 |
0 |
3498981.24 |
0 |
0 |
4749.9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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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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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绩效目标,认真完成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农资等消费和产品质量安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数与固定资产增加数差异较大,原因为一是机构合并房屋数量增加,二是省级统一招标采购配备快检、执法、办公设备,不在县级进行政府采购。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市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