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为独立核算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建设股、宗教股、文教股、政策法规股、侨务股5股1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2017年年初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实有人员11人,2017年10月份退休1人,2016年1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原老车已上缴。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侨务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三)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侨务法规政策文件草案,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及侨胞的合法权益。
(四)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侨务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的侨务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侨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五)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七)负责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侨务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侨务基本知识;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
(八)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管理县民族中学、民族完小;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指导和帮助民间社会团体开展工作。
(九)指导各乡(镇)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侨务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侨务事务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侨务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接待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华侨、华人参观考察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华侨、华人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四)依法履行侨务事务职责,掌握全县及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拟订全县侨务工作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并参予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为独立核算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建设股、宗教股、文教股、政策法规股、侨务股5股1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2017年年初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实有人员11人,2017年10月份退休1人,2016年1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原老车已上缴。
单位总人数(2017年末) |
16人 |
在职公务员人数(2017年末) |
11人 |
事业人员(2017年末) |
0人 |
工勤人员人数(2017年末) |
0人 |
离休人员人数(2017年末) |
0人 |
退休人员人数(2017年末) |
5人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链接查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0687.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0687.0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收入2146671.08元对比增加394016.01元,增长了18.35%。
表 1收入统计表 单位:元
如上图所示:2017年比2016年增加18.35%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由于工作任务加大,在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领域县级年初预算都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389020.09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020.09元,占总支出的90.37%;项目支出230000元,占总支出的9.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16年支出合计2146671.08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671.08元,项目支出610000.00元。
表 2支出统计表 单位:元
如上图所示:2017年支出合计比2016年支出合计多242349.01元,原因是2017年各项工作量都有所增加,年初预算增加,故支出决算数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9020.09元。与上年1536671.08对比增加622349.01元,增长40.50%。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77%。
表 3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如上图所示:较2016年相比2017年有差距的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调整绩效奖、改革性补贴(2)。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原因:发放全年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1、2016年退休费在单位发放,2017年不在单位发放;2、2017年无发放奖励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000.00元。与上年610000.00元对比减少380000元,同比减少62.30%。
表4项目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如上图所示:项目支出产生差异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各大合法宗教场所修缮补助。2017年则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9020.09元,总支出是2389020.0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6671.08元,总支出是2146671.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与2016年对比增加242349.01元增长了11.30%,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调整绩效奖、改革性补贴(2),2017发放全年公务交通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048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3%。主要用于民族事务1820483.80元(其中:行政运行1660483.80元,民族工作专项90000.00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70000.00元);宗教事务20000.00元(其中其他宗教事务支出20000.00元);统战事务50000.00元(其中: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0000.00元)。表格如下:
|
科目 |
金额(单位:元) |
小计(单位:元) |
合计(单位:元) |
民族事务 |
行政运行 |
1660483.80 |
1820483.80 |
1890483.80 |
民族工作专项 |
90000.00 |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70000.00 |
|||
宗教事务 |
其他宗教事务支出 |
20000.00 |
20000.00 |
|
统战事务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50000.00 |
50000.00 |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14.68元,完成预算的6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14.68元,完成预算的5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预算的8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把部分能由乡镇民族助理员完成的工作安排到各乡镇,减少下乡及公务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4.68元,占48.08%;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0.00元,占5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4.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14.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辆已经上交统一拍卖,但是钱未到本单位账户。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各项工作如:下乡扶贫工作,民族示范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宗教场所及活动监管,民族文化活动指导与监督管理,侨务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调研,本单位下乡开展各项工作伙食费用,民族助理员来开会培训宗教及民族政策伙食费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33.80元,与2016年1168066.28对比减少1141932.5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资产总额2377259.46元,其中,流动资产1394762.46元,固定资产98249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49.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2017年三月公车制度改革上交县公车办一辆越野车;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此表必填)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77259.46 |
1394762.46 |
982497.00 |
0 |
707509.00 |
0 |
274988.00 |
0 |
0 |
0 |
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各项项目经费均按照指定用途及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圆满的完成各项既定目标。项目经费的使用做到了节支增效,并有完善的内控机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0.66万元,由于保密工作需要购置保密工作用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都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经费来源为:单位自筹0.66万元。“其他应收款”年初0.3万元,年末0.3万元,属外借资金,还未收回;“其他应付款”年初139.27万元,年末121.9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原因:部分项目已实施支出;存量原因:省、市民宗委汇入师宗县民族地区专项经费,因各种原因还未实施暂不能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师宗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