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机构设置
师宗县财政局共设19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资产管理股、国库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教股文股、农业股、行政政法股、产业发展股、金融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股技信息股、综合与研究股、绩效管理股、会计股、非税征管股、农村综合改革股、农村综合改革股。
2、基本职能
(1)拟订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
(2)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参与税收税源调查,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财税政策;研究提出有关税收政策建议。
(7)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县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1、单位有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共30人; 其中, 实有在职职工:工勤人员3人,公务员38人(未登记3人),单位已超编,超编人员属我单位在职人员;单位有事业编制14人,实有在职职工14人;
2、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3、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链接查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165640.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65640.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 2016年度收入合计1176584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5843.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13919.14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3919.14元,占总支出的99.18%;项目支出120000元,占总支出的0.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支出合计:12442843.38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9143.38元,占总支出的99.08%;项目支出113700元,占总支出的0.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93919.1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19741.36元,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74177.78元,占基本支出的14.32%。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76252.9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87131.86元,占基本支出的6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89121.1元,占基本支出的33.04%。主要原因分析政策变动,工作量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0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7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了顺利开展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391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6252.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分析节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9391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不能删除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不能删除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不能删除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605.1元,支出决算为245605.1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467.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138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党员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467.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3713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46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467.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13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1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以财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177.78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9121.1元,主要原因政策变动,工作量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资产总额15379761.63元,其中,流动资产5578059.49元,固定资产980170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28514.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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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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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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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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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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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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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379761.63 |
5578059.49 |
9801702.14 |
4616361.12 |
1616290 |
0 |
35690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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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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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全县报表资料印刷费,为了使全县预算和决算正常开展,把全县预算和决算所需要的资料,统一由财政局印刷,预决算工作确实做到预算精准,决算完整;印刷全县两会资料,使两会顺利召开。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提升人居环境,使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师宗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