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职能是: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结合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海事队伍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中心,以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明确全年工作目标,狠抓重点项目推进,加快农村水路建设,加大农村水路管养力度,继续加强市场管理服务,深化全行业管理,促进了我县水上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体 工作情况如下:
1、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持续稳定,每周轮换深入一线对水运安全进行巡查。深入水域现场检查208余人次,检查船舶320艘次,纠正违章24艘次。
2、今年1月11日、4月12日、5月4日分别在高良码头、龙庆交通管理所举办了水运安全教育培训会,对所有船员从水运安全基本知识、法侓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共培训船员117人次。3月12日、5月26日、6月11日、6月16日、6月18日、6月25日按县委县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会同有关单位在通玄公园、新公园、高良赶集天、龙庆赶集天,五龙赶集天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宣传、现场咨询等宣传方式向群众及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6次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6条,展出移动展板1块,发放各类水运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标语6000余份。
3、今年2月份针对沿江船主、群众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于2月6日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县涉水乡镇举办水运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4月县海事处在县交通运输局的带领下,联合县教育局,下三乡各方由海事处牵头订做了10000余本《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于4月5日、6日赠发到龙庆、高良、五龙三乡中心学校进行水运安全宣传。投入资金10万元。
4、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多次跟高良乡、五龙乡、龙庆乡协调组建公司一事,要求3乡尽快拿出方案,以公司形式尽快把合法船舶运营起来,杜绝非法船舶运营,现公司已组建完毕。
5、五龙、高良、龙庆3乡均存在对自用船数量、属性等统计不清,未建立台账。要求3乡在3月中旬统计出自用船数量,并登记造册,建立好台账,将纸质及电子档上传至县地方海事处。海事处汇总自用船总数量,争取资金按每艘自用船配3件救生衣及部分救生设施统一购买配发。目前,按3乡所报救生设施数量,县海事处已配送到各乡交管所统一发放。投入资金5万元。
6、根据曲靖市地方海事局文件《曲靖市地方海事局转发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全省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工作的通(曲海监【2016】7号)》我处于4月5日到龙庆乡进行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5月4日、5月5日到高良码头对五龙高良辖区船员进行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至今已采集131名,由于部分船员身份证遗失或无磁性,尚有24名未完成采集。
7、天生桥库区我县境内因汛期来临,雨大风大,由于近期连续降雨,我单位在4月份、6月份分别在枯水期、汛期下发停航通知,在例行安全检查时也要求各乡对所管辖的船舶下发停航通知。
8、对航道、码头、渡口进行养护、海事处专门划拨一定资金到涉水乡交管所对其进行日常养护、维护。因水位涨落情况,海事处投入资金购买抽水机对码头沉积过多的淤泥及时进行冲洗清理。为使库区畅通,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年初至年中,经常与3个涉水乡及女儿湖景区召开有关会议,加强业务沟通,开展长期性航道日常养护与重点养护工作,对库区水上漂浮物进行打捞、对渡口、码头垃圾进行清除,此项工作共投入经费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单位总人数 | 7 |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 4 |
工勤人员人数 | 3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3,716,921.49元,其中财政拨款1,096,604.12元、占总收入的3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20,317.37元,占总收入的7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404,710.03元、水运安全工作经费增加104,972.6元、其他收入2,620,317.37万元,2016年没有其他收入。
2016、2017年收入基本情况对比如下(用柱形图表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1,309,952.70元,其中:基本支出961,872.92元元,占总支出的73%;项目支出348,079.78元,占总支出的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及水运安全工作经费增加。具体是1、2016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在财政统筹交,2017年划拨到单位交,结合2017年开展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加之每年水位涨幅不定,手划桨较、渔船、拦河网等较多,为确保全县水运安全稳定,航运畅通,清理航道工作量大,投入人力物力较多,加之全县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及工作经费不足,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增加了库区安全监督经费。2、2017年市海事局拨入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补助2,515,000.00元、航道维护经费59,941.25元、县交通运输局拨入水运项目建设补助35,376.12元,工作经费10000.00元,2016年没有其他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
2016、2017年支出基本情况对比如下(用柱形图表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地方海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1,872.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404,710.03元、水运安全工作经费增加104,972.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地方海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079.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水运安全宣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航道维护经费:58,884.78元。
2、 水运安全宣传专项经费: 289,1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60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404,710.03元、水运安全工作经费增加104,972.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社保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845,82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水运安全相关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1,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51.50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51.5元,完成预算的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8,451.5元,占2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海事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1.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5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海事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海事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63.60元,与上年101189.00元对比减少1325.4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地方海事处资产总额3,213,836.93元,其中,流动资产2,459,359.93元,固定资产754,47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21,619.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8,23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
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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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213836.93 | 245935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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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27 |
| 699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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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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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