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
  • 2018-09-17 16:19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概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城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

7、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库、江河、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依法管制核材料和监督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地带和流域的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安排部署,完成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上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切实推动全县“一园两片”共 48.15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建设,对煤焦化、建材、冶金、生物产品加工、特色农畜林药村产品等企业分类、分行业进入园区,统一监管、统一治理,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三同时”现场督查制度,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截至目前,共办理环评审批项目76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个。

2.环境监测能力稳步提升。一是通过学习交流,环境监测监察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3月,选派4名监测人员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跟班学习3个月,并完成监测项目持证考核;分批次选派监察监测人员20余人次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推行领导干部每周领学、业务骨干每月讲课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监测、执法水平。

3.环境监察执法措施有力。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清理 、大整顿专项行动,认真对照曲靖市2017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巡查情况通报,切实督促相关问题企业整改落实,确保稳定运行。主动有为,做到环境风险预防、监控和处置全程到位,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截至目前,累计出动车辆102辆次,人员315人次,抽查企业97家,下达环境执法文书15份;依法给予3个环境违法企业或个人罚款、按日连续罚、查封(扣押)等处罚,累计 罚款40.5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3人;查处“12369”环境信访举报件17件,投诉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回复率100%;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3家,年检排污许可证14家,按时完成师宗煤焦化工、云南天高镍业、师宗焦化、师宗富盛磷电等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率达100%。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按时完成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涉危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自查工作。

4.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在全市每月一次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均位于前列;圆满完成各项监测目标任务,完成每季度1次的2个断面地表水水质和县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每半年一次的7家重点排污企业(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师宗明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师宗县雄壁煤矿、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性监测、3家重点减排项目(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云南师宗明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及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监测、师宗垃圾处理(填埋)场渗滤液例行监测及全县13套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严格执照逢雨必测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县城区酸雨监测工作。经监测,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风水库、大堵水库上半年总氮未达标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并稍优于2016年。

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确保3家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运行正常;对我县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梳理排查结果以及日常环境管理情况等对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56个详查单元806个点位布设依次逐个进行了核实,并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市政府与师宗县签订的《师宗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5年-2017年)》和《师宗县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要求,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021.45吨、氨氮216.52吨。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环境保护宣传形式多样。始终把宣传作为开展环境保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在师宗电视台录制2017环保重点工作承诺并向社会公开,配合人大开展“世纪环保行”活动,以“三月综治维稳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深入10个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共发放环保购物袋4000余个、环保围裙2000余个、宣传资料14500余份,向群众宣传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行为规范、当前环境突出问题及日常环保小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合力。二是有序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划拨丹凤、漾月、彩云3个乡(镇、街道)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经费各1.5万元,并完成文本上报及初审核查。三是有序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特别是涉及行政处罚、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等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均全面公开,截至目前,依托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环境信息70余条。

6.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自去年联挂五龙花桂村委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环保局及时成立扶贫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是结合花桂村实际情况,制定全村整体规划,多方协调,发展热带水果种植500亩。二是紧抓易地搬迁工程不放松,根据花桂村未汪、普槽两个自然村小组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实施未汪31户、普槽54户贫困户随迁户工程建设。目前,未汪村小组已整体搬迁至新居,普槽54户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整个花桂村有13户贫困户和5户随迁户搬迁至五龙水寨片区贫困户。因工作成绩突出,并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师宗县脱贫攻坚先进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师宗县环境保护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师宗县环境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师宗县环境监测站,财务均未独立,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81894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8940.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3.43万元,增长13.34%,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退休人员生活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工作力度加大等增加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537940.50元。其中:基本支出5607940.50元,占总支出的85.78%;项目支出9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支55.33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退休人员生活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工作力度加大等增加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7940.50元。与上年对比272.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退休人员生活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工作力度加大等增加支出新增日常业务(省制定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列入经常性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2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省制定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列入经常性工作归口基本支出,另外,省市专款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7年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100000.00元,已完成。

2、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监测、监察、统计工作专项经费):130000.00元,已完成。

3、2017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部分(环境监测与监察标准化达标建设):700000.00元,已完成。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794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支55.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退休人员生活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工作力度加大等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3794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93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主要用于社保缴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6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552921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规划相关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21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元,支出决算为138547.88元,完成预算的9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944.88元,完成预算的9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03元,完成预算的78.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改革后,财政供养车辆数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944.88元,占82.96%;公务接待费支出23603元,占17.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944.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944.8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监管、机要和应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0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督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569.51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13.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日常业务(省制定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列入经常性工作)列为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5,248,875.99元,其中,流动资产1,284,128.84元,固定资产3,964,747.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042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9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48,875.99 

 

1,284,128.84 

3,964,747.15 

 

1,490,055.98 

 

1,757,407.02 

 

 

717,284.1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推动全县“一园两片”共 48.15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建设,对煤焦化、建材、冶金、生物产品加工、特色农畜林药村产品等企业分类、分行业进入园区,统一监管、统一治理,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三同时”现场督查制度,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办理环评审批项目76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个。

2.环境监测能力稳步提升。今年3月,选派4名监测人员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跟班学习3个月,并完成监测项目持证考核;分批次选派监察监测人员20余人次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监测、执法水平。

3.环境监察执法措施有力。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清理 、大整顿专项行动,认真对照曲靖市2017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巡查情况通报,切实督促相关问题企业整改落实,确保稳定运行。累计出动车辆102辆次,人员315人次,抽查企业97家,下达环境执法文书15份;依法给予3个环境违法企业或个人罚款、按日连续罚、查封(扣押)等处罚,累计 罚款40.5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3人;查处“12369”环境信访举报件17件,投诉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回复率100%;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3家,年检排污许可证14家,按时完成师宗煤焦化工、云南天高镍业、师宗焦化、师宗富盛磷电等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率达100%。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

4.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在全市每月一次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均位于前列;圆满完成各项监测目标任务,完成每季度1次的2个断面地表水水质和县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每半年一次的7家重点排污企业(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师宗明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师宗县雄壁煤矿、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性监测、3家重点减排项目(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云南师宗明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及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监测、师宗垃圾处理(填埋)场渗滤液例行监测及全县13套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严格执照逢雨必测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县城区酸雨监测工作。

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确保3家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运行正常;对我县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梳理排查结果以及日常环境管理情况等对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56个详查单元806个点位布设依次逐个进行了核实,并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市政府与师宗县签订的《师宗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5年-2017年)》和《师宗县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要求,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021.45吨、氨氮216.52吨。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环境保护宣传形式多样。一是在师宗电视台录制2017环保重点工作承诺并向社会公开,配合人大开展“世纪环保行”活动,以“三月综治维稳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深入10个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共发放环保购物袋4000余个、环保围裙2000余个、宣传资料14500余份,向群众宣传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行为规范、当前环境突出问题及日常环保小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合力。二是有序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划拨丹凤、漾月、彩云3个乡(镇、街道)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经费各1.5万元,并完成文本上报及初审核查。

6.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结合花桂村实际情况,制定全村整体规划,多方协调,发展热带水果种植500亩。紧抓易地搬迁工程不放松,根据花桂村未汪、普槽两个自然村小组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实施未汪31户、普槽54户贫困户随迁户工程建设。目前,未汪村小组已整体搬迁至新居,普槽54户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整个花桂村有13户贫困户和5户随迁户搬迁至五龙水寨片区贫困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