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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公安局
  • 2018-09-05 11:07

 

师宗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师宗县公安局的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平稳,打击违法犯罪的政府职能部门。师宗县公安局2016年末内设部门27个,其中派出所10个。

(2)      人员构成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2016年年初在职人员为268人,年中调出、退休人员10人,调入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5人,离休1人,退休42人。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初财政下达我局预算收入为56,634,023.49元,全年实际拨入经费为63,910,355.032015年财政拨付我局经费52,340,095.15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拨付11,570,259.88元,增资的原因是2015年度转移性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缓拨,于2016年进行拨付及人员工资增加等因素导致。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要求:文字说明,上下年对比,增加减少原因)

   2016年全年支出经费66,714,937.21元,其中基本支出51,617,454.21元(人员经费34,070,171.72元,日常公用经费17,547,282.49元),项目支出15,097,483.00元。按照经济分类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26,799,495.14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9,907.1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270,676.5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114,858.30元。2015年支出50,981,945.6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76,163.3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98,650.0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5,675,726.1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31,406.10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支出的原因是2015年度转移性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缓拨,于2016年进行拨付及人员工资增加等因素导致

四、“三公”支出情况说明(要求:文字说明,上下年对比,增加减少原因)

按市局《关于开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县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师宗县拟定了《师宗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师宗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师宗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厉行节约实施办法》三个暂行办法,我局严格按照上述办法贯彻执行,确保“三公”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1、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16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4.05 万元,比2015年45.62万元下降1.57万元,降3.44%。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2016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62.4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0万元。比2015年206.17万元减少43.70万元,原因是2015年车辆购置增加。我局对公车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车辆统一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没有在公车私用行为。

我局今年”三公“经费下降,原因如下:

一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实行“一支笔”审批。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单位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师宗县公安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