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师宗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59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与上年比较减少438.61万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与上年比较减少1.68万元,下降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9.88万元,完成预算的91%,与上年比较减少234.02万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9.29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与上年比较减少202.91万元,下降2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42万元,占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88万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619.29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9.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9.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9.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6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我县2017年“三公”经费下降原因:
一、我县根据上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师宗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师宗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师宗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厉行节约实施办法》三个暂行办法,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单位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附表:师宗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师宗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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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1846.2 |
1,407.59 |
-438.61 |
-23.76 |
|
1、因公出国(境)费 |
10.1 |
8.42 |
-1.68 |
-16.63 |
|
2、公务接待费 |
822.2 |
619.29 |
-202.91 |
-24.68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13.9 |
779.88 |
-234.02 |
23.09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13.9 |
779.88 |
-234.02 |
23.09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0 |
附注:“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单位)使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形成的本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包括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年中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支出数、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数。
3、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单位)均纳入本表统计范围。县本级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师宗县电子政务门户网“财政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