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及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3. 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基础信息,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4. 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
5.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6.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同时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8. 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0. 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1. 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12. 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 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检验,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4. 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会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5.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师政办发〔2015〕106号),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等11个股室)、1个下设机构(行政执法大队)和9个派出机构(各乡镇监管所)。下属师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师宗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上级业务单位指导下,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1、服务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注册窗口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规范注册登记;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推进“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多证合一”等各项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三是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突出重点帮扶,做好小微企业注册登记和“个转企”跟踪服务,做好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宣传指导和申报工作;四是扎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按时按量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五是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依托,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推进各领域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公开,推送信息全部接受和办理;六是全力推进商标发展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渠道申报著名、知名商标,努力扩大申报认定的数量;七是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深入开展“质量强县”活动,组织更多的企业和产品申报省、市名牌产品,组织开展“质量走廊”创建活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各类质量奖,健全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2、强化民生保障市场监管安全有序。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专项整治和源头治理。针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各自不同的监管重点,分别重点开展节日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各类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做好“两会”、“学校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县1613个批次的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二是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械开展日常监管、飞行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严把准入关,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和相关认证检查工作;开展药械四项监测工作,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监督上报任务。三是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完善督促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四是切实加强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监管检查,做好一户一档登记台账,及时排除商场市场消防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监督检查,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工作,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三是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办理;四是规范广告市场,开展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登记工作,建立辖区内广播电台、电视台长效监管机制。
4、强化维权职能,夯实维权惠民根基。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消费投诉举报、投诉维权工作,认真调解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做到“受理快、分流快、办结快”。
5、强化行政执法,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紧扣民生热点,组织开展建材市场行业、红盾护农、虚假违法广告、质检利剑、打击走私、打击传销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宣传、非法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实施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91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4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7.45万元,无其他预算拨款,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4.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7.45万元,上年结转114.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7.45万元(本级财力2027.4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1.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6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1.66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行政运行1061.10万元(工商管理基本支出994.31万元、质量技术监督基本支出70.26万元、食药监管基本支出536.53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目支出)10万元、药品事务(项目支出)10万元、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20万元、退休人员经费75.55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9万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60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49万元、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2.92万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99.5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6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879.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8.74万元、津贴补贴913.65万元、奖金28.23万元、绩效工资162.04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万元、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92万元、工伤保险缴费2.49万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99.51万元、其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19万元,其中:办公费26.13万元、印刷费4.46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87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87万元、差旅费5.18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7.18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委托业务费15.4万元、福利费8.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68万元,其中:退休费74.78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4.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4.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6.46万元,2018年预算2141.66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预算345.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转入人员7人,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三是上年结转经费。
2017年项目支出98.24万元,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2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项目减少。
(二)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2.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万元,车辆运行费用27.5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红盾护农:是国家工商总局实施农资农资市场监管,护航三农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在全国各地已经开展的数年,收效明显。
药品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具有突击性、独立性、高效性等特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16万元,其中:办公费10.33万元,印刷费1.66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87万元,差旅费3.38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物业管理费1.87万元。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年初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等各项绩效目标,认真完成各项既定绩效目标任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农资等消费和产品质量安全。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