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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师宗县委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本站
  • 2018-02-09 10:34

中共师宗县委编办2018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师宗县委编办2018年预算表(链接查看)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师宗县委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4审核师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师宗县政协机关、师宗县人民法院、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审核,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意见建议。

6)、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7)、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9)、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承担师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和师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机构单列,为中共师宗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现共有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现共有公务员13人,比2017年底增加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编委会议和调配工作小组会议相关工作

全力推动县编委及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为编委、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决策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编委会议和调配工作小组会议召开前,编办都通过认真了解各单位人员、运作、工作量等情况和周边县(市、区)的做法,以及对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提出合理性建议,确保每次编委会议和调配小组会议都能高效召开。2017年共召开3次编委会议,讨论事项共61项,按编委会议讨论决定,印发编委通知7份、批复65份、请示5份;召开4次调配小组会议,同意全县非教育系统符合正常调动人员102人,教育系统符合正常调动人员116(其中:县外调入65人、县内教育系统内调动51人),并按相关程序办理了调动手续;按程序以调配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2017年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申报计划及公开考试选调人员最终确定人员名单。

2)、有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范建立《师宗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72月,我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承接省人社厅,省农业厅下放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截至目前,我县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56项(含子项61项)。

二是优化服务活动,协调组织各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开展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收费幅度等“三减”活动。

三是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精简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申办材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3)、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一是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垂管机关赋码3个(国税)、变更17个,其中:机关15个、群团2个。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229个、设立登记5个、变更登记29个、注销登记8个,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是为积极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师宗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请示上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圆满完成全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国营五洛河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1687号)精神,重新明确了五洛河林场的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拨款性质和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完成人员、档案、资产的清理移交,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师宗县凤山市场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事项包括职责调整、机构撤销、人员划转、主管部门等作了明确,并会同财政、人社、审计、档案等部门完成人员、档案、资产的清理移交,全面完成凤山市场服务中心改革工作。

4)、全力做好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师宗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以及保密规定从2015年开始建设,2016年在县委编办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股办公室建设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涉密机房,相关设备全部到位,并安装完成相关系统,并通过测评,于2016年底正式投入使用。2017年,县委编办根据实际的编制和人员变化等情况及时在系统内对实名制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实名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是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一是及时对机构、编制、人员有变化的单位进行上下编《手册》办理,及时掌握了全县人员变动情况。并以《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为平台审批工资、乡镇补贴、配备领导干部、人员增减等。二是以机构编制人员变化统计表记录全县各单位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的变化。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的变动及时对表格数据进行更新,动态反映增减情况,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动态性,使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始终控制在编制限额内。

三是积极推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自2013年启动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单位没有完成域名注册、网站开办审核和挂标等工作,县委编办于20173月印发了《中共师宗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师编办〔20173号)。截至目前,师宗县“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单位已成291个,覆盖率达到102.8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挂标已通过复核的单位有232个,覆盖率达到100.4

四是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今年县委编办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师宗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解决基层卫生机构编制的提案》。自收到议案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县委编办就议案提出的有关问题,通过查阅资料档案、实地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认真调研,确保办理质量;同事加强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争取代表、委员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支持;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做好办理工作,认真填写《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答复满意率达100%,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认真开展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732号)文件精神,县委编办召开了编办工作专题会议,深研文件精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并及时同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进行工作对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填报相关表格,对单位存在超编制超职数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明确超编制、超职数问题存量,有效遏制问题增量。

6)、积极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

为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县委编办按照中央和省、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从20175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严格对照单位“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截至目前,师宗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完成问题台账建立,各部门将针对自查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进行逐步整改。

7)、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一是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及时准确地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重点、难点和各单位反映集中的问题的认识与理解。20173月,编办抽调各股室业务精干力量积极参与,深入53家单位开展调研。调研活动中,编办人员积极与各单位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把查找问题和指导实践结合起来,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横向比较、案例剖析等方式,提高调研成果质量;调研活动结束后,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及时总结调研成果,确保把调研成果积极转化运用到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指导工作实践当中。

二是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了《关于对部分政府机关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通知》(师办通〔201732号),县委编办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6月,对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9个部门进行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并将以组织、纪委、编办、人社、财政五部门联发文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管部门,督促整改不足之处,取得了良好成效。

8)、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编办主要领导对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了1名精干的干部担任所联村(漾月街道法块社区)第一书记,驻村专职做扶贫工作;每周职工例会必讲精准扶贫,认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及时传达最新扶贫政策,安排下一步工作;坚持每月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至少到扶贫村(堵西村小组)一次,与村干部、贫困户交心谈心,与他们共同研究脱贫办法,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当前困难;多次抽调工作人员,帮助整理扶贫档案;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帮助挂联村社协调相关扶贫项目。

9)、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促进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2017年,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编办的领导下,在市、县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全面提升人员的素质为目的,搭建创建平台,健全创建机制,从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道德风尚培育、文化建设、公益活动、优质服务等方面狠抓编办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团结一心、积极进取的和谐氛围,文明单位创建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县委编办的不断发展。

二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落实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全休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机构编制部门落到实处,编办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共师宗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办〔20174) 《关于成立“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编办〔20175)文件。

三是坚持干部轮流讲党课,加强干部的党性锻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开展了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八个一”活动和作风建设“六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四是落实编办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对重要机构编制事项、重大决策、集中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

五是坚持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实现了单位无纠纷,无事故,无安全隐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至2018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在职实有13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67万元(本级财力249.67万元,专项收入2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项目(按功能分类)

2019年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6.6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19

 

九、卫生健康支出

10.38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2.45

 

支 出 总 计

269.67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9.6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27.93

227.93

 

 

 

01

基本工资

39.72

39.72

 

 

 

02

津贴补贴

109.77

109.78

 

 

 

03

奖金

3.31

3.31

 

 

 

07

绩效工资

22.11

22.1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42

21.42

 

 

 

09

职业年金缴费

8.56

8.56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38

10.38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21

0.21

 

 

 

13

住房公积金

12.45

12.4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69

19.69

20

 

 

01

办公费

7.07

0.07

7

 

 

02

印刷费

0.11

0.11

 

 

 

05

水费

0.02

0.02

 

 

 

06

电费

0.07

0.07

 

 

 

07

邮电费

0.08

    0.08   1

 

 

 

09

物业管理费

0.04

0.04

 

 

 

11

差旅费

1.2

1.2

 

 

 

13

维修(护)费

1.17

1.17

 

 

 

15

会议费

1

 

1

 

 

16

培训费

1.6

1.6

 

 

 

17

公务接待费

0.13

0.13

 

 

 

26

劳务费

 

 

 

 

 

27

委托业务费

 

 

 

 

 

29

福利费

1

1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2.5

 

 

 

39

其他交通费用

11.7

11.7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

 

1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5

2.05

 

 

 

02

退休费

 

 

 

 

 

05

生活补助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10

 

资本性支出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312

 

对企业补助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399

 

其他支出

 

 

 

 

支 出 总 计

269.67

249.67

20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69元,项目支出4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35.9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和调资增加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

本年年初预算数

上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2.63

2.5

0.13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13

 

0.13

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2.5

2.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2.5

2.5

 

 

“三公”经费说明:12018年公务接待费0.13万元;2、编办有机要通道用车一辆,预算经费2.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9.69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支出7.07万元,印刷费支出0.11万元,水费支出0.02万元,电费支出0.07万元,邮电费支出0.08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04万元,差旅费支出1.2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17万元,会议费支出1万元,培训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福利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做2018年预算项目申报时,已做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编办围绕编制集中管理,盘活有限的编制资源,为师宗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耐心细致地按改革要求做好编委会议和调配工作小组会议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适时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赋码;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

 

 中共师宗县委编办

                            201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