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链接查看)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研究贯彻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调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承办中共师宗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设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支部。
1、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综合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负责规章制度的起草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培训的组织和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信息、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及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后勤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党外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党外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港澳台侨海外代表人士的培训教育工作
2、党外干部科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副科以上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研究贯彻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3、民族宗教工作科
承担已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人、财、物的管理及财产安全工作,对民间宗教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负责管理伊斯兰教朝觐事务;抵御宗教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及“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指导和帮助县级宗教协会工作;协调涉及宗教侨务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
4、对台办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对台统战工作;检查落实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在我县的贯彻情况,调查研究对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开展两岸交流交往,办理涉台事务和老兵遗产继承;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负责做好全县回国探亲、访友、观光、旅游、考察、投资的台胞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台胞台属捐赠和回国定居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的各项政策落实及其来信来访工作,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台胞台属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台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推动涉台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5、非公经济科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联系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工商联开展智力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6、机关党支部: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研究贯彻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调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53万元(本级财力141.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1.5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经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经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主要是节约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统战部无办公用房,无公车,占用的国有资产为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做2018年预算项目申报时,已做项目绩效目标。
中共师宗县委统战部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