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预算表(链接查看)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师宗县纪委监察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变更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对受到政纪处分人员的按期解除处分工作;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的管理;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纪委监察局为独立核算单位,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纪检三室、信访室。2017年县委巡察办成立,其编制及经费并入纪委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师宗县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改革创新,狠抓责任落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的律保障。
1、环环相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抓住关键环节,实现明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确保“责任”入脑入心入行。一是“明责”。按照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新部署,拟定《师宗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报县委讨论后印发并组织签订,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传导压力。二是“督责”。开展烤烟合同分配专项纪律督查,发现8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向烟草公司和政府烟办发出监察建议并督促各乡(镇、街道)等责任主体抓好整改。8月,对全县31个党(工)委、党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准备工作,以检查考核督促责任落实。三是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3个,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干部1人,约谈提醒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2、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风清气正新常态持续巩固
元旦期间,督查发现6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购物卡、合并发放工会福利费、经费来源不合规问题,收缴违规资金70余万元。中秋、国庆期间,督查发现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娱乐问题2个,违规工作日饮酒问题1个。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阶段,6个单位主动报告设立“小金库”问题,清理上缴资金41.75万元。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经清理,单位无吃空饷的情况;因受刑事处罚、不在岗、失踪停发工资待遇7人,“吃空饷”问题2人。清理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全县共有48名领导干部兼职,未发现有违规领取薪酬补助及报销费用的情况。开展卫生系统专项纪律检查,涉及违规54人,上缴违规资金60.34万元。清理整治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全县清理办公用房面积2227.52平方米;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6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规工作日饮酒等作风问题12个,给予政纪处分9人,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干部7人,约谈2人,通报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6件13人。
3、教育与制度齐发力,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强化
持续强化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廉政审查、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订赠《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杂志523份,实现村以上党组织全覆盖。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信息346条(含图片新闻),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4条,省纪委网站采用75条,曲靖日报采用5条。管好用好“清廉师宗”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0期188篇(条)。组织领导干部及干部家属70余人到曲靖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3人次。开展廉政审查580余人次。
4、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认真落实《中共师宗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确保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其中组长库10人、副组长库10人、成员库20人。今年,完成三轮对14个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的巡察,至目前,实现对10个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采取县级交叉方式开展第二轮巡察,有效破解了县级巡察“人熟事熟”、碍于情面,巡不深、察不透的难题。前两轮巡察发现发现问题175个,移交问题线索90条,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20个,第三轮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已进入成果形成阶段。
5、围绕中心大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每月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抽查贫困村(社)110个,贫困户225户,发现问题7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启动问责,问责处理5人。对各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执行请销假制度及考勤签到制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未在岗的32名驻村队员给予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9月,省纪委领导对师宗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项检查后,对师宗县脱贫攻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宝贵意见,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下发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全县共录入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420件,办结415件,通过审核390件。抓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纠纷1356件。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共发放资金2595.58万元,发布信息1279条,发布工作情况通报3期。坚持“零容忍”“动辄则咎”,累计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0件,办结139件,在办11件(其中立案审查3件)。办结件中,了结处理112件,组织处理6件,问责14人,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6、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受理业务范围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186件次。认真落实线索管理处置要求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139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今年以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126人次,立案34件,结案31件,处分44人,给予党纪处分32人,其中,警告10人,严重警告14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开除党籍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警告2人,记过3人,记大过2人,降级1人,撤职3人,开除2人。
7、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坚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一是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二是深入贯彻执行《规则》和办法。认真梳理线索处置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制作规范流程图,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严格干部监管,严防“灯下黑”。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问责处理1人。四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风险点200余条,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全力推进谈话室建设。通过协调,将原公安局办公楼调剂给县纪委监察局使用,改造修缮后将能基本保障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场所及配套设施、两个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和即将成立的监察委的办公用房需求。目前,工程进展顺利,预计本月底可竣工并组织验收。七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十九大开幕盛况和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8、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认真细致调研,摸清目前机构现状,分析当前存在问题,提出改革意见,全县拟派驻机构共设置17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设置6个,综合设置11个,每个派驻纪检组设3名行政编制,共设置行政编制51名,领导职数26名。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监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结合2017年11月11日召开的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全面启动师宗县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目前,已摸清涉改部门情况,硬件设施配备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包含县委巡察办),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县纪委编制42人,县委巡察办编制3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名)。
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2.7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2.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1.15万元。上年结转51.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12.72万元(本级财力912.72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12.7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1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7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分类(基本支出852.7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6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27.43万元,津贴补贴334.14万元,奖金10.62万元,绩效工资11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住房公积金3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7.84万元,其中退休费17.05万元,生活补助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48万元,其中办公费15.28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57万元,邮电费0.57万元,物业管理费0.28万元,差旅费1.42万元,维修(护)费8.55万元,培训费1.9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2万元。
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0.5万元,其中伙食补助费2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5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2.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912.72万元,与上年度688.96万元相比增加223.76万元,主要原因是:
1、在职公务员增加改革性补贴、绩效奖,事业人员增加绩效工资增加基本支出预算;
2、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助增加基本支出预算。
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与上年度105万元相比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专项经费预算。
(二)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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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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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 | 12 | -11 | -91.67%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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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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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17.5 | -17.5 | -100.00% |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本部门专业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7.48万元,其中:办公费15.28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57万元,邮电费0.57万元,物业管理费0.28万元,差旅费1.42万元,维修(护)费8.55万元,培训费1.9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做2018年预算项目申报时,已做项目绩效目标。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