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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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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08 17:06

师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指导县文联下属各协会工作,并积极为广大会员服务。

2、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做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实践者。

3、积极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造就一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文艺队伍。

4、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文艺工作者的文化修养和创作水平,调动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多出作品,出优秀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

5、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生产建设第一线,使文艺创作更贴近生活,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6、重视培养青少年,中青年文艺工作者,促进文化交流。

7、加强阵地建设,继续办好内部刊物《南丹山》,充分利用这一阵地,加强文学艺术界的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合。

8、检查、督促文联党员对文联章程和文联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

9、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艺工作者从事文艺创作、研究及其对进行文化交流的权利。

10、积极协同县文化和体育运动管理服务中心和有关文化单位,共同繁荣和发展我县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11、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编制3人,设领导职数1人,内设机构办公室(股所级)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好《南丹山》杂志,每年4期。

2、组织好下设9个协会,协调好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好相关文化艺术活动。

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3.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XX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9万元(本级财力93.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XX万元,收费成本补偿XX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3.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9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5.1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99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因工资、津补贴规范,比上年度增加。

(二)、三公经费节约,预算相对减少。

(三)、本年度增加下属九个协会工作经费6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见附表“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申报年初预算专项经费时,已按照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表请点击下载

 

师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