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1部分 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018部门预算表(请点击附表链接)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规性文件;组织和指导国土资源的依法行政;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负责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计划执行情况;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规范的保护与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5)负责城乡地政、地籍和土地划界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组织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7)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易、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上报和审查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8)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9)负责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督和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股、耕保股、利用股、地籍测绘股、矿产开发储量股、地质环境股、组织人事监察股、财务股、不动产登记局等11个职能科室和下设7个所3个分局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辖等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师宗不动产登记中心。截至2017年底,师宗县国土局机关核定内设机构编制 15 个,实有 15 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易、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上报和审查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督和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城乡地政、地籍和土地划界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组织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 59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统一预算未分配至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8.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8.52万元,(本级财力1718.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4、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07.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80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1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96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39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9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4.62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97.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08.96万元、国土资源调查支出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万元。
4、住房保障支77.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7.54万元。
(2)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787.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4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4.41万元,津贴补贴602.71万元,奖金21.20万元,绩效工资13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万元,住房公积金77.54万元,购房补贴14.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93.3万元。其中:办公费8.32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2.49万元,邮电费2.49万元,差旅费4.22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培训费3.82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福利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8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3万元,其中:离休费11.2万元,退休费46.95万元、生活补助1.58万元。
2、项目支出200.0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2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0万元。
5、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2)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3)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42万元,均为本级财力项目。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017年1358.02万元,2018年预算1787.12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预算429.1万元。增加的主要因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调资的原因;二是工资调整后,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增加。三是上年结转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70万元,2018年预算20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减少20,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计划开展的国土事务项目不同相对应预算形成差异。
(三)本年部门“三公”经费11.35万元与上年19.5万元相比有所减少8.15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另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3.85万元,其中:办公费8.32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2.49万元,邮电费2.49万元,差旅费4.22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培训费3.82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福利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计划分月计划使用,保正机关正常运转。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年初国有资产占用使用主要是自有固定资产办公用房1000平米,原值561万元,业务用房3756平米,原值148.8万元,车辆1辆原值32.98万元,其他办公设备390.92万元,没有其他国有资产收益占用使用。
(4)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