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规划局2018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师宗县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的法律政策,参与县城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可研论证及选址。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及测绘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规划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完成县城1:500地形图更新工作,建立建设县城坐标体系。二是按规定程序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三是启动县城重要地段城市设计、推进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3.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43万元(本级财力186.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3.6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本级财政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44.8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45万元。
(二)本级财政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7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26.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增长,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不足,部分项目资金暂未下达。
(三)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略减少,主要是节约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本部门专业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预算下达10万元,用于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支出。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待下达。
附件:师宗县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