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法律、法规;结合师宗实际,研究拟定金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组织拟定金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开发利用、有效保护、科学配置和节约的综合性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金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拟定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和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统一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
4、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和水域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河流的治理与开发;组织、指导水库(坝塘)、河道的防洪管理。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拟定水功能区排污和限制排污量的实施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7、主管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申报或审批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9、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
2、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有力。完成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实施方案编制,争取国家发改委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8000万元、争取国开行贷款8150万元,计划新建及提升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7件;完成珠江流域南盘江(师宗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争取国开行水利发展基金2.17亿元,通过县委、县政府审定一期工程总投资2.17亿元,主体工程计划11月中旬全面动工建设;编制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九批重点县师宗县建设工程》;完成丹凤普朝水库、竹基月牙井水库两座小(一)型水库野外测量、地质勘查及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力争普朝水库扩建工程尽快批复立项。
2、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花脸岩水库工程“三通一平”及管理房以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完成永久进场道路整修14.6公里,新修永久进场道路2.6公里,修建临时道路2.5公里,架设输电线路3公里,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跨河桥梁1座,完成大坝枢纽区及淹没区666.8亩征占地工作;主体工程2017年6月25日开工建设,已完成大坝左坝肩、右坝肩开挖及喷锚支护工作,10月10日全面灌通施工导流洞,目前正在进行大坝基础开挖、盖板浇筑等工作,累计完成投资3200万元。天生桥水库工程于2017年3月24日举行了开工仪式,完成工程前期场地平整,水库界桩及700亩征地工作;8月18日施工队进场,已完成隧洞进出口边坡开挖、施工道路整修、变压器架设等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余元。阿宜格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全面进入扫尾阶段,1至10月初完成投资35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604.28万元。
3、民生水利建设齐头并进。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推进。2016年度新建及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5件(集中易地扶贫搬迁供水工程91件,对标对表脱贫攻坚饮水工程51件,多村联合供水工程提升改造13件),累计投资6195.59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理、编制工作;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16168.37万元,分两批实施完成。根据2017年师宗县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争取国家发改委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8000万元,投入到师宗县2017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工程设计新建及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6件(其中:改扩建竹基集镇、龙庆集镇千吨万人规模(日供水规模大于1000m3/d)集中供水工程2件,新建大同官庄、漾月新村、龙庆黑尔多村联合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200-1000m3/d)3件,高良乡、彩云镇、大同街道办脱贫出列对标对表饮水解困工程59件,其他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2件),项目涉及全县10个乡(镇、街道)74个村委会中的214村小组,计划解决和改善饮水不安全人口14.7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67万人,供水15043.64m3/d,新增供水能力4778.64m3/d,工程总投资8018.37万元,目前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紧张施工中。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水务局积极筹措项目资本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8150万元投入到师宗县2017年度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工程设计新建及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1件(其中:改扩建高良、五龙、彩云、葵山、大同5件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新建及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6件),项目涉及全县10个乡(镇、街道),受益贫困人口1.45万人,目前该工程已委托了专业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正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全面进入扫尾阶段。五龙乡平寨未社片区一期工程、葵山镇纳禾片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6000余万元;龙庆乡阿那黑梭峰片区已完成土地流转2100余亩,已完成坡改梯1700亩,新建田间道路7公里,田间30立方米灌溉水池修复处理60座,完成泵站及4座调节水池基础土方开挖,累计完成投资1000万元,主体工程正在进行招标中,计划10月底启动工程建设,预计2018年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其他项目工程顺利推进。师宗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完成95%的工程建设任务,正在进行扫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600万元;五洛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河道治理设计变更正工作,正在开展征占地、苗木搬迁及人工湖土石方开挖工作,今年累计完成投资96万元。小石山水库环湖步行栈道工程已完成栈道1850米桥面板浇筑,安装塑木栏杆800米,累计完成投资500万元,年底前将完成亮化工程建设。
4、农田水利改革步伐加快。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组织专人通过充分调研,主动与市县相关部门协调,全面落实《师宗县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师宗县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和《师宗县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工作2017年度实施方案》,积极组建师宗县普惠水利投资开发公司,搭建水利项目融资平台,争取各类水利项目专项基金,扎实推进花脸岩和天生桥水库、珠江流域南盘江(师宗段)防洪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积极牵头组建供水服务总公司,对全县供水规模5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统一管理,深入推进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目前,计划将龙庆、大同、竹基、彩云、葵山5个集镇供水纳入组建范围,正在按组建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5、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机制逐步健全。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有效提高群众水法意识。二是依法查处围库造田、占溢洪道建房、库脚耕田、小坝塘违法建设、非法调度污染水源等一系列水事案件,形成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水行政执法局面。同时,对全县范围内整改保留的49户非煤矿山进行清理整顿,逐一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审、实施及验收工作,核定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发出停产整改通知书50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9.058万元,代省水利厅征收凤凰谷电站水资源费120.38万元。三是按照“十三五”乡镇(街道)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加强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管理,依法取缔封停地下水井18家;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1至10月份受理取水许可审批15件、实地核查煤矿联勘联审9件、要求补办水资源论证报告办理取水许可证12件;积极配合省、市检查组对师宗黄磷厂、博浩生物科技、天宝生态农业、西部水务、盛天焦化公司等开展入河排污口检查工作,着力健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6、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为全面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小组四级治理体系,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于2017年3月9日成立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启动了师宗县河库渠坝(河道、水库、渠道、坝塘)名录清理、制定工作,按时完成师宗县河流名录收集、复核、上报工作。牵头制定了《师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和《师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23日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意见和实施方案已通过县委文件下发,同时建立了师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和信息交流机制和平台。目前,全县10个乡(镇、街道)已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县级河长27条河流(25段河长),出台的10个乡(镇、街道)明确河长109个、村级河长172个。9月13日省水利厅对曲靖市第一阶段河湖库渠名录进行汇总审核,师宗县县级河长工作手册已制作完成2000册,设立县级河长公示牌37块,各级河长按要求开展了巡河工作。
7、抗旱防汛及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5月底,全面进入汛期,全县中型、多数小(一)型、小(二)型以下水库陆续开始蓄水,截至目前,全县蓄水量为5457.8万立方米,其中2座中型水库为2624.8万立方米,12座小(一)型水库为1835万立方米,49座小(二)型水库为699万立方米,小坝塘299万立方米。针对5月中旬以来的旱情,县水务局按照抗旱预案规程和“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积极寻找水源,安排集中供水点;采取蓄、引、提、拉、拦和“一库一策”、“一村一策”等措施,累计拦蓄水量162万立方米,实现抗旱浇灌面积5.1万亩,投入抗旱经费66万元,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37台(套),投入运水车辆43辆,抗旱用电2500度,抗旱用油13吨,有效解决5.0159万人、0.953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截至6月10日,全县旱情已基本解除。针对汛情,县水务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扎实做好预案修编、责任制落实、度汛计划制定、物资储备、预警预报、队伍演练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全县安全度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要求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同时按有关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行业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安装、调试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2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6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0.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0.78万元,上年结转56.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78万元(本级财力1460.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60.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78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1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83万、农林水支出1042.04万、住房保障支出81.4万。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73.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8.42万、津贴补贴446.23万、奖金23.2万、绩效工资126.9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40.3万、职业年金缴费56.12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83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3万、住房公积金95.97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5万、办公费6.78万、印刷费0.7万、水费0.65万、电费3.92万、邮电费4.9万、物业管理费0.21万、差旅费1.25万、维修(护)费6万、培训费4.18万、公务接待费0.86万、工会经费5.57万、福利费6.9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其他交通费用9.9万、退休费73.39万、生活补助3.27万。项目支出87万元,其中:办公费13万、印刷费4万、差旅费5万、会议费10万、培训费5万、劳务费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5万)。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5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改革,改革性补贴等津补贴增加。
(二)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略减少,主要是节约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申报年初预算专项经费时,已按照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师宗县水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链接查看)
师宗县水务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