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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本站
  • 2018-02-08 15:03

 

师宗县林业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二零一八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部门无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部门无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部门无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

2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征收县级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股所级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林木种苗管理站、营林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农村能源管理站、天保退耕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木材检查站,9个单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属8个股所级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全部一并由林业局机关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林业厅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4、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拟订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6、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监督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10、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师宗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林业局编制的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9个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9个。县林业局机关为行政单位,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8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林木种苗管理站、营林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农村能源管理站、天保退耕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木材检查站

县林业局行政编制7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人,2017年末在册16

县林业局直属8个事业单位编制83人(参公14人,事业69人),2017年末在册81人。

退休人员3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63.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1763.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63.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763.8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763.88万元(本级财力2259.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63.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6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88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一)本级财政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5万元;农林水支出1283.0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3.06万元。

(二)本级财政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83.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0.73万元,津贴补贴600.56万元,奖金26.73万元,绩效工资150.7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64.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4.1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77.55万元,工伤保险1.55万元,住房公积金93.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万元,办公费6.7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5.4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4.81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福利费8.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26.52万元,,退休费83.23万元,生活补助(遗属)7.04万元。

项目支出80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印刷费5.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10.8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9个,涉及采购资金46.2万元,其中:货物类35万元、服务类11.2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3.88万元比2017年增加352.79万元,增幅25%。

(一)基本支出: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9.60万元,比2017年增加372.79万元,增幅28.43%。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末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比2017年减少20万元,减幅25%。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县财政困难,减少项目经费。

(三)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7年减少9万元,减幅28.13%。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车辆使用规范,相应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规范,费用减少,故2018年三公经费做适当调减。

1、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减幅20%。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更规范,接待次数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7年减少7万元,减幅31.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车辆管理更规范严格,费用相应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县林业局2018年机构运行经费安排1182.24万元,主要用于县林业局机关公务员97名在职人员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员公车改革补助。比2017年增加826.77万元,增加232.58%,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人员经费没有单独预算,与行政人员一并列入行政运行经费,另外2017年末在职职工增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局机关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中:森林防火专业业务用车1辆,森林防火指挥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师宗县林业局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万元;纳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3个,分别是森林防火项目60万元、县级机关义务植树项目10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0万元

1、森林防火项目:安排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实施目标:完成2018年上级下达的森林防火指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一、二级社会效益指标:火灾发生率0.01%以下。

2、县级机关义务植树项目:安排项目资金10万元,项目实施目标:完成2019年县级机关义务植树米径5厘米以上的绿化树4000棵。一、二级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栽植绿化树4000棵。一、二级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义务植树成活率在90%以上。

3、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安排项目资金10万元,项目实施目标:完成2018年5000亩退耕还林和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工作。一、二级产出指标-数量指标:5000亩退耕还林工作任务和46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一、二级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确保退耕还林造林活率在85%以上,确保林权所有者领到46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链接查看 )

师宗县林业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