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高良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高良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师宗县高良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表请点击下载)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师宗县高良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乡有独立编制机构12个,独立核算机构12个。分别为:人大、政府、财政、党委、文化、社保、国土、农业中心、农机站、畜牧站、林业站、水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脱贫攻坚稳步推进。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年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攻坚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明确推进措施,确保攻坚稳步推进。
——人居环境提升效果显著。扎实推进“七改三清”工作,完成危房改造。
——农业生产进一步巩固。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生产稳中有升。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持续推进兴水富民工程,启动高良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0人,财政部分供养402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5.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9.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3.96万元,上年结转75.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3.96万元(本级财力1913.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4、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9.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8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89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0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58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91.37万元。
6.农林水支出695.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
(2)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列工资福利支出1715.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8.53万元,津贴补贴610.44万元,奖金24.04万元,绩效工资230.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万元,住房公积金9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1.8万元,其中办公费63.04万元,印刷费2.3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6.83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0万元,会议费11.9万元,培训费11.68万元,公务接待费42.9万元,福利费7.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38万元,退休费48.58万元,生活补助3.8万元。
5、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92.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高良乡基本支出预算数1258.81万元。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198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7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增加,扶贫工作经费增加4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01万元,其中办公费63.04万元,印刷费2.3万元,水费2.25万元,电费6.83万元,邮电费0.2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公务接待费42.9万元,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人大代表工作经费5.8万元,乡镇工作经费40.00万元,用于保障高良乡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办、农机办、畜牧办、林业办、水务办正常运转,扶贫工作经费45.00万元。
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