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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司法局2017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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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10 09:5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 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

3、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依法治县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把依法治国贯穿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各个环节,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对象,以宪法、小康社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法律法规、行业和产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建立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按计划推进年度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村讲法、印发宣传资料、咨询解答、学生带法回家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紧扣“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以示范村和中心户为载体,推进广大民众自觉学法用法,充分发挥文化宣传中心户作用,把文化宣传中心户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在群众中编撰演绎具有地方乡土气息又有法制宣传元素的民族歌舞、戏曲和民间舞蹈,易教于乐把法律法规传输到千家万户;三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突出抓好三农民生、劳动用工、资源开发、工业经济和市政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四是与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联合互动,开展对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与政法各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教育引导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五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城市建设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农村赡老养老、食品安全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发展、道路交通安全、侵权责任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民众依法维权,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师宗”建设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四中全会《决定》的深入贯彻,把抓好“法治师宗”创建与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师宗县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打造平安师宗的实施意见》和《师宗县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的意见》两个文件的要求,按照制定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全面提升普法教育效果,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监督机关依法监督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构建诚信社会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全力推进“法治师宗”建设进程。同时,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有届期的指导、督查、考核、退出和公示机制,持续不断地开展好法治创建工作,促进法治师宗建设。

(三)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处理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减少诉累,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二是加大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在萌芽状态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三是在巩固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奖励激励机制,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加强和拓展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个人调解室建设,不断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行业协会、新兴社会团体以及矛盾多发行业、企业延伸,优化配置调解资源,整合调解力量,解决发生在企业、行业内部的各种民事纷争;四是落实好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定期联络反馈、领导接待、复杂疑难纠纷联合调处、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五是提升人民调解文化,在巩固原有文化氛围的基础上,对基层人民调解室和公路沿线所在地人民调解文化长廊再行包装打造,突出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进一步弘扬和彰显孔孟之道、儒家思想、伦理道德的传统尚和之风,从心灵深处感化教育广大民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六是积极与接边区域加强相互沟通,互通信息情报,交流经验做法,加强接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做好经常性的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问题,联动协作在萌芽状态消化解决,最大程度促进双边友好往来,共融互处。

(四)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一是经常性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和活动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讲解、情感沟通交流和人生哲理讲解,从心理上感化,从行为上约束,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违法、违规收监执行工作机制,使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受教育,落实好“双八”学习和社区服务规定;三是打破常规、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完善执法联动体系,互联互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全方位教育管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前宣告、行为告知、签定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遵章守纪协议、明确监管人员责任等行为约束机制,促使矫正管控对象在思想上自觉接受矫正,在行为上自觉履行矫正,真正达到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目的;四是建立与村(社)基层组织及家庭联动监管体系,实行与村(社)组织联动跟踪、巡访调查、回访问查和委托家属监管、信息反馈、活动告知等监管机制,进行全方位动态掌控,做到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五是继续巩固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每周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面谈交流、每季一次走访巡查活动,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活动受监督,行为有管控;六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24小时GPS手机定位查询监控,做到跟踪到位、掌握动向,随时发现情况,及时帮助转化和教育矫治,坚决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遏制其出现重新犯罪;七是抓好痕迹管理和档案存查工作。按要求完善接收衔接的台账表册、教育矫治跟踪管控痕迹的录入存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完善矫治管控对象相关手续,做到见人见档,手续完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90%以上。

(五)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在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法规学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空间,把工作的重点向基层一线延伸,紧扣发展和稳定主题,突出围绕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工业经济、民生保障搞好法律服务。贯彻“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要求,着力抓好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民工、企业困难职工、农村养老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案件,做到应援尽援,惠及民生。加大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调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开展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做到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手抓法制宣传,相互促进,推进群众依法维权。

 

二、部门概况

师宗县司法局,编制30人(公务员编30人)实有在职职工33.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其他职工29,社区矫正矫正辅警15人,设办公室、政工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宣教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中心等7个科室、下设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三、2017年预算情况

根据师财预[2017]2号文件,师宗县司法局2017年预算情况如下:

预算总计:7674687元。其中:

1、人员经费4090456元(其中:工资性支出2986604元,社会保险缴费1103852元);

2、日常公用经费973257元(其中:公务费630300元,福利费29098元,培训费17459元,离退休公用经费600元,其他交通费295800元);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0160(其中:退休费20160元,住房公积金382271元,购房补贴42363元,生活补助666000,独生子女费180)

4、专项经费150万元(其中:基层司法业务45万元;法治师宗创建、“七五”普法经费7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30 万元。)

附:公开表格(下载)


 

师宗县司法局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