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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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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10 09:4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师宗县纪委监察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变更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对受到政纪处分人员的按期解除处分工作;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的管理;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情况

师宗县纪委监察局为独立核算单位,内设10个科室,2017年没有机构增减变动。

(三)人员情况

单位有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共45人;实有在职职工35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公务员34(未登记1),退休人员7人。

二、2017年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560.0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09.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7.5万元,车改补贴31.92万元,办公经费27.1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培训费1.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 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

(二)项目支出105万元,其中:

1、社会评价工作经费3万元;

2、纪律审查及案件查办工作经费15万元;

3、县委巡察办工作经费30万元;

4、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工作经费5万元;

5、警示及宣传教育工作经费20万元;

6、派驻纪工委同意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

7、五级联动及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

8、廉政文化范点创建工作经费12万元。

(三)2017“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3.5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附件:师宗县纪委预算公开表样


 

 

师宗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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