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4)审核师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师宗县政协机关、师宗县人民法院、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审核,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意见建议。
(6)、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7)、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9)、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承担师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和师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完成了2015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法人变更等工作。
2、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推进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3、 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 按省市要求进度完成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5、按要求完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建设工作;及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上下编手续和工资统发审批工作。
6、完成了全县50个部门的权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二)机构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机构单列,为中共师宗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
(三)人员情况
单位有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共16名;2016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12人,比2015年增加1人(2016年,师组(2016)64号新录用公务员1人)。
二、2017年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 基本支出168.6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5.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福利支出17.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 ,其他交通费9.9万元(含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2.73万元,购房补贴2.55万元。
(三)2017“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接待2.1万元。
中共师宗县委编办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