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人员情况
师宗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县直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股、耕保股、利用股、地籍测绘股、矿产开发储量股、地质环境股、组织人事监察股、财务股、不动产登记局职能科室和下设10个所(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全系统经费收支由局机关财务股统一办理,局长一支笔审批制,下设机构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师宗县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93人,2016年末实有人数84人,2016年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在职人员按照84人编制,退休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生活补助人员1人、聘用人员45人。
二、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规性文件;组织和指导国土资源的依法行政;制定土地 、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 、规程 、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国土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矿产资源 、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负责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 、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计划执行情况;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
(4)拟定规范的保护与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5)负责城乡地政、地籍和土地划界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 、地籍调查 、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组织土地确权 、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 、土地占用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预审 、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7)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出租 、抵押 、作价出资入股 、交易 、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上报和审查工作;负责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 、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8)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9)负责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督和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 、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批 、登记 、发证工作。
(10)承办县委 、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编制方法
2017年预算编制是按照全县统一的预算定核标准,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将人员工资信息如实填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生成数据,项目预算实行零基预算,根据上年度预算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分项目上报审批。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师宗县国土资源局经批准下达共公财政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总金额1358.0228万元。预算支出功能情况为行政运行1010.7631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2.0024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87.428万元; 经济大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8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商品和服务支出97.4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7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5%。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由县财政统一集中编制,未下达至本部门,基金预算不予说明。
具体指标详见预算指标表。
师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