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负责汇总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
3、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区域生产力布局,指导安排全县年度计划的实施和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和管理全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县安排的重大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
5、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依法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承担组织、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师宗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文件,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数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情况
2017年发改局预算表涉及四张表,分别为:
1-2师宗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师宗县地方一般公开预算支出预算表
1-4师宗县基本支出预算表
1-8师宗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具体数据情况详见报表,其他为空表。
附件:发改局财政预决算公开表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