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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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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8 09:56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协调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并组织落实。指导煤炭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三)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

(五)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地方煤矿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为煤炭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服务,全面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煤炭行业准入、煤炭生产资质、煤炭经营许可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炭项目设计、可研审查;负责矿井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权限范围内矿井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审核向上报审批。参与区域内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审核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

(七)参与各级制定煤矿重特大事故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日常监管;负责煤焦流通秩序的整顿。

    (九)负责全县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十)负责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各种渠道的煤矿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师宗人民政府和师宗县工业经贸局和科技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各项具体事务;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文电、会务、宣传、信息、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局党委、纪检监察日常业务。负责工会和煤炭协会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政务公开、行风建设、行政效能监督工作;负责和协调社区有关工作。

   (二)安全监管股

研究制定适合全县实际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措施,组织和推广运用适合本县地方煤矿的各种先进技术;组织和督促地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业标准;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煤矿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煤矿作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抽呆(放)设计、瓦斯防突设计等安全项目的审核上报;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和煤矿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参与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加强对矿山救护队的训练、指导工作。承担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审查、年度检审工作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股

    负责组织拟订煤炭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整顿关闭工作,组织落实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工作;负责组织拟编全县煤炭行业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煤矿新建项目行业准入、矿井初步设计、开工备案回执及产能核定的初审和上报;承办煤矿企业并购资质备案工作;参与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指导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审查、年度检审工作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技术装备股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炭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拟订地方煤矿生产技术规范和技术进步措施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开工备案回执、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产能核定的初审上报和项目竣工验收;负责组织落实煤矿图件交换和管理、日常指导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煤矿年度采掘作业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审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措施。

    (五)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全局普法和煤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煤炭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推进煤炭法制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煤炭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推动煤炭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草拟煤炭地方性法规、行业规章;参与起草或审议全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其他部门拟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煤炭的条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煤炭系统行政执法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核上报。

    (六)教育培训股

    负责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管理等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负责行业内部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指导煤炭行业人才建设和文明矿山建设。

    (七)财务稽查股

    负责煤炭行业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运行过程中的稽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各种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并进行结算管理、督促、检查;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炭专项资金的提取、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落实煤炭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和项目投资决算;指导和帮助煤炭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协助办公室做好政府采购、资产管理。

    (八)信息调度股

    负责煤炭行业的煤炭生产计划、统计调度、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拟订煤炭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负责对全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使用监管、调校维护、信息分析和处理上报、数据传输上报等进行调度;负责煤炭网站管理和网络维护;参与电煤供应协调;负责安全月报和安全事故报表的统计上报。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师宗县煤炭工业局实有编制数154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编制14人实有在职14人、,执法大队编制26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他人员1人、公益一类人员101人(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人员5人(财政差额拨款),驻矿督导员46人属政府聘用人员不在编(全额拨款),行政 退休人员5人公益一类退休人员18人(全额拨款)公务用车3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受煤矿停产整顿影响,今年全县共生产原煤128.5万吨,焦炭140.3万吨,精煤127.9万吨,实现现价产值3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6亿元,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51.4%、70.9%、64.9%、67.39%、89.6%。上缴税收4000余万元,按照省发改委要求,今年未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零。

二、2017年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支预算783.4万元,2016年收支决算算6572.44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838.96%,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相应工资增加,及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补助资金支出导致2016年经费支出数额过大。

 

          

szxzf20180818095654372.xls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