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良乡有独立编制机构12个,独立核算机构12个。分别为:人大、政府、党委、财政、文化、社保、国规、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务,比上年减少计生站。
二、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高良乡政府预算为1316.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81.98万元减少265.67为上年执行数的83.2%
1、2017年按功能分类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55.39万元减少3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89.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3.31万元增加8.02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124.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77.57万元增支75.65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142.6%增长因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170.18万元纳入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6万元减少20.11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76.62%;城乡社区支出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8.33万元增加5.6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111.73%;农林水支出505.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87.84万元减少282.01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64.2%;住房保障支出7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7.48万元增支29.92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163.02%,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资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从2016年10%提高至12%。
2、2017年按经济分类预算安排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45.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16.58万元增支428.84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169.55%;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5.44万元增加23.9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125.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91.18万元减少105.39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73.06%。
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5万元增加6.5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285.71%。
师宗县高良壮族瑶族苗族乡财政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