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6-23 16: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信息公示要求,按照谁组织谁公示的原则,对我县县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进行社会公告。现将第一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师宗县竹基菊焕百货店食用农产品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名称为猕猴桃,抽样单编号为NCP53032321095099。标称购进日期为2021923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猕猴桃。

一、风险控制情况

20211029日对师宗县竹基菊焕百货店启动核查处置,采取现场核查进行调查。督促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青椒购进8公斤,抽样时基数为8公斤,监督抽检用去3公斤,零售5公斤已被消费者食用,所以召回数为0。该批次猕猴桃系是当事人9月份从师宗县水果市场购进的,当时购进了一箱8公斤,当事人已记不清楚具体向谁购进的,当事人无主观故意。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师宗县竹基菊焕百货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师宗县竹基菊焕百货店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师市监不罚〔2021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