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信息公示要求,按照谁组织谁公示的原则,对我县县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进行社会公告。现将第一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师宗县雄壁镇师宗县雄壁富源酸菜猪脚的白酒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名称为苞谷酒,抽样单编号为DCSZ21075314403150076。标称购进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不合格检验项目分别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一、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8月15日对启动核查师宗县雄壁富源酸菜猪脚处置,采取现场核查进行调查。督促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查明,该批次不合格苞谷酒购进10公斤,抽样时基数为10公斤,监督抽检用去1.5公斤,零售5公斤已被消费者食用,下架3.5公斤,召回数为0。该批次苞谷酒系从师宗县雄壁镇康源路锐源酒坊购买的,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苞谷酒时并不知情产品会不合格,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师宗县雄壁富源酸菜猪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师宗县雄壁富源酸菜猪脚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师市监不罚〔2021〕1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