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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高良乡2017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兜底房审计调查结果

  • 师宗县审计局
  • 2022-02-14 14: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67日至20211228日,对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良乡人民政府2017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兜底房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2017年至2019年目标任务、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略)。

(二)项目完成情况

高良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规中心2017年至2018年送审3157条(2732户)7169.89万元。

(三)第三方审计情况。

高良乡2018年危房改造送审竣工结算金额3907.02万元,审定3806.95万元,核减金额100.07万元,审减率2.56%

审计结果表明,高良乡人民政府围绕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改善了农户的居住条件,保障了政策措施的落地,确保了高良乡顺利脱贫。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收方工程量不准确、套取补助资金、虚报危房改造资金、第三方审核不到位和重复支付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申请无批复补助资金的问题。

1.多申请资金1986.25万元。

(二)送第三方审核存在的问题。

2.2018年的项目送第三方审与送审计局审计(送审计局审计以下简称送审)数据不同。

(三)第三方审计存在的问题。

3.第三方审计核减不到位27.1万元。

(四)国规中心送审存在的问题。

4.虚报危房改造资金118.88万元。

5.套取补助资金88.56万元。

6.理混乱。

(五)财政所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

7.支付金额大于结算金额140.32万元。

8.贫困户拆除重建超标准多支付补助资金1.4万元。

9.重复支付14.2万元。

10.财务凭证不能真实反映支付金额。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申请资金1986.25万元送第三方审核存在的问题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对第三方审计存在的问题,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督促第三方对审计结果重新复核虚报危房改造资金118.88万元的问题,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套取补助资金88.56万元的问题,对高良乡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已支付的资金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追回补助资金理混乱的问题,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对2017年、2018年实施的危房改造逐户进行收方,对不合理的单价结合当年的市场价进行重新定价调整结算,对各村委会资料进行统一审核支付金额大于结算金额140.32万元贫困户拆除重建超标准多支付补助资金1.4万元重复支付14.2万元的问题,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限期收回不符合规定的补助资金财务凭证不能真实反映支付金额的问题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整改顺利完成。二是加强村委会、国规中心、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等相关站所的工作对接,确保危改户和兜底户对象精准、工程量真实、支付合法有效。三是清理专项资金支付,保障支付资金的安全性。四是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保障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项目实体管理,做好项目收尾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良乡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