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我市进口水果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28日零时起,凡从边境口岸首站式或从省外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水果经营者应在进口水果到达曲靖市前24小时主动向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如实申报货主信息、车辆信息、货品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二、出仓后的进口水果须在“云智溯”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含海关报关单或边民互市交易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按批次生成“云智溯”二维码,并在进口水果外包装箱粘贴二维码后方可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
三、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水果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等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四、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水果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凡进入我市销售的进口水果,必须具备“五证一码”方可在我市境内储存、销售、加工。“五证”即:海关报关单或边民互市交易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一码”即:追溯码(如“云智溯”二维码)。
六、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进口水果管控要求,不配合进行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的,存在进口水果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加工、销售进口水果未取得相关证明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曲靖市进口水果集中监管仓区名单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