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师宗县审计局对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师宗县漾月街道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62人(参公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62人(参公5人)。离退休人员27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漾月街道财政财务资料基本能反映师宗县漾月街道2020年度财政决算、财务状况及资金运动变化情况;会计核算、账制设置基本符合要求,内控制度基本完善;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保障及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基础设施及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但审计同时发现,师宗县漾月街道、农业中心、财政等(站)所均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记账凭证摘要内容笼统模糊,会计科目使用不当,专项资金使用“暂存或暂付款”科目核算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凭证摘要内容不清晰完整。
(二)未及时将罚没收入、房租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上缴财政专户。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会计凭证摘要内容不清晰完整的问题,账务处理应明细资金使用范围。审计期间已做了相应明细说明,并做了补充调整;对未及时将罚没收入、房租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期间已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三是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做到摘要内容清晰完整。四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漾月街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