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高良乡2017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兜底房和道路建设项目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12月14日,对高良乡2018年脱贫攻坚道路硬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高良乡2018年脱贫攻坚道路硬化工程共51个标段,工程于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完成前期工作及项目招投标,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2019年6月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
(二)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根据财务资料显示:已支付资金3214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已到位资金189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高良乡2018年脱贫攻坚道路硬化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交通运输条件,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重要的意义。但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造价公司审核不到位,审核费用支付不合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抽查多计工程价款586.65万元。
(二)造价公司审核不到位,少核减902.43万元。
(三)审核费用支付不合规。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抽查多计工程价款586.65万元的问题,责成高良乡政府、云南昆鸿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对造价公司审核不到位,少核减902.43万元的问题,责成高良乡政府按合同约定对造价公司进行处罚,鉴于审计调查期间被审计单位已彻底整改,不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高良乡政府应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核费用支付不合规的问题,责成高良乡政府自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整改顺利完成。二是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对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造价公司审核人员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变更,对项目进行隐蔽部位质量验收及工程计量,隐蔽工程还应具备相应的图片和影像资料,确保签证资料真实、完整,计量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