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2月10日,对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组织机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有10个独立核算(独立编制)机构。2020年年末实有人员79人,其中,行政人员16个,事业人员63个;实有车辆6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592.16万元,调整预算数2691.25万元,决算数2691.25万元;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592.16万元,调整预算数2776.68万元,决算数2776.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41.70万元,2020年度总收入3832.95万元,总支出2776.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56.27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三公”经费共支出42.74万元。
(四)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应缴财政款”科目期初余额17.65万元,借方发生额1.39万元,贷方发生额19.42万元,年末余额35.69万元。截至2021年9月,已全额上缴县财政。
(五)资产负债情况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年末资产合计2753.91万元,负债合计208.4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208.47万元;净资产2545.44万元。
(六)往来款情况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年末其他应收款年初余额10.78万元,借方发生额2.00万元,贷方发生额2.00万元,年末余额10.78万元;其他应付款年初余额84.99万元,借方发生额73.38万元,贷方发生额60.02万元,年末余额71.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基本能真实的反映其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大同街道办事处存在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三公”经费不减反增,公务接待不符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扩大支出、提高开支标准,往来款余额较大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使用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共计40笔,涉及金额356,113.68元。
(二)公务接待方面存在问题
1、无公函接待91,218.00元。
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接待费75,953.00元。
(三)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54,855.00元。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46,928.96元。
(五)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结清,金额824,091.45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问题,要求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对公务接待方面存在问题,要求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无公函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支付方式支付公务接待费,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问题,鉴于目前财政困难,财力不足,调整账务困难,要求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自行整改,今后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做到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鉴于目前财政困难,财力不足,调整账务困难,要求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自行整改,今后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结清问题,要求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规定及时清理结清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开支,加强财务核算的合规、合法性,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四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杜绝擅自扩大有关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行为;五是及时上缴应缴未缴财政款,不得滞留;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