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影剧院负责人培训,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剧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体温、呼吸道症状等)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影剧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云南健康码和查验疫苗接种情况,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进入。未接种疫苗的进行登记并报属地指挥部。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放映厅、走廊、扶梯、座椅、公共卫生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至少进行2次清洁消毒,对3D眼镜等重复使用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影剧院观影厅每场次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公共卫生间必须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在电梯口、收银台和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实行预约制,控制观影人数。推荐观众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方式购票,提醒观众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建议观影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8.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0.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1.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