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疫情防控指南场所篇之文化馆

  • 师宗县政府
  • 2021-12-02 10:09

防控措施监督落实部门:文旅局

主体责任:文化馆

 

1.文旅部门负责组织文化馆负责人培训,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文化馆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做好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体温、呼吸道症状等)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文化馆的参观人员、学习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云南健康码和查验疫苗接种情况,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进入。未接种疫苗的进行登记并报属地指挥部。

4.实行预约制,控制进入文化馆的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

5.每日对馆内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至少进行2次清洁消毒;为观众提供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6.加强通风换气。至少每两小时开窗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正确使用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8.提醒入馆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并在咨询台和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

9.保持公共区域、电梯和咨询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设置口罩专用垃圾收集箱。

10.公共卫生间必须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在电梯口和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11.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入馆群众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2.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和部署工作,减少工作人员聚集。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