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43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5〕471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25〕3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过认真清理,截止2025年11月3日,师宗县涉企收费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8个部门13项,现予以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各收费单位要坚持“谁收费,谁清理、谁公示”的原则,实行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1〕172号)精神,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的透明度。未经公示和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收费,交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