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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师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

  • 师宗县烟草专卖局
  • 2025-10-01 09:14

附件2

云南省师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

单位:师宗县烟草专卖局(盖章)                                                   公示时间:2025101—20251231

名称

单元网格划分情况

单元网格数量情况

单元网格距离情况

总量情况

备注

师宗县

名称

区域描述

规划数(个)

当前实际数(个)

余量(个)

零售点间距

(米)

其他条件描述

师宗县(市、区)总量规划数

(个)

丹凤街道_中心区1

北以G78汕昆高速为界,西以通源大街西侧为界,东南临漾月街道。

93

91

2

50

1.辖区内汽车站相对封闭的内部等候区,可设置2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30米。

2.小区住户在200户以内,可设立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2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面朝小区外部经营,根据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小区内外都有出入口的,按照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及小区住户总量设置。

3.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1660


丹凤街道_中心区2

西北以通源大街东侧为界,北达师宗收费站与096乡道,东以096乡道西侧为界,西南临漾月街道。

129

129

0

50

1. 辖区内火车站相对封闭的内部等候区,可设置1个零售点。

2.小区住户在200户以内,可设立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2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面朝小区外部经营,根据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小区内外都有出入口的,按照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及小区住户总量设置。

3.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丹凤街道

丹凤街道中心区以外全部区域。

79

77

2

50

1.辖区内高速公路单侧加油站(含服务区),可设置1个零售点。

2.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3.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4.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漾月街道_中心区1

北以南昆线为界,南以清真寺为界,南以通源大街北侧、丹凤路为界,东临丹凤街道。

141

138

3

50

1.辖区内汽车站相对封闭的内部等候区,可设置2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为30米。

2.小区住户在200户以内,可设立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2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面朝小区外部经营,根据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小区内外都有出入口的,按照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及小区住户总量设置。

3.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漾月街道_中心区2

北以通源大街南侧、丹凤路为界,西以云南省公路局超限监测师宗站为界,南以Z053道路为界,东临丹凤街道、092乡道。

170

168

2

50

1.小区住户在200户以内,可设立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2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面朝小区外部经营,根据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点;居民住宅小区的临街门面,小区内外都有出入口的,按照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及小区住户总量设置。

2.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漾月街道

漾月街道中心区以外全部区域。

61

61

0

50

1.辖区内看守所封闭式特殊区域,可设置1个零售点。

2.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3.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4.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雄壁镇

雄壁镇全部区域

127

126

1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葵山镇

葵山镇全部区域

138

138

0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竹基镇

竹基镇全部区域

149

148

1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彩云镇

彩云镇全部区域

137

137

0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大同街道

大同街道全部区域

148

147

1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龙庆彝族壮族乡

龙庆彝族壮族乡全部区域

122

122

0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五龙壮族乡

五龙壮族乡全部区域

96

93

3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

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全部区域

70

69

1

50

1.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及所属单元网格间距限制设置零售,每50个商铺设置一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2.乡镇(街道办事处)街道,按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具体范围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已经自然形成的具有商业服务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在乡镇(街道)中相对较强的街道。

3.集镇乡镇辖区外行政村按照居民、村民户数设置零售点。拥有100户居民、村民以上的、行政村可以设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居民、村民可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m。


备注:1.本公示表的数据根据本县零售点布局规划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

2.每季度根据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本表中的数据进行动态调整,规划数据相应进行动态更新,以每季度最后一次公示的数据为准。

3.本数据由师宗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4-575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