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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10-16 15:21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000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水平教育训工作。

(4)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作。

(5)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6)负责对县城城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做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5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98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县自然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执行。

(8)完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城市管理股和综合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纳入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我单位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2人,主要是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协管员121人和单位职工遗属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2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2人。年末城市协勤人员121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特种作业车辆17编制,17业务用车编制。2023年11月报废车辆4辆。在编实有业务用车9辆。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未给我单位车辆编制。2019年3月机构改革前,我单位就一直在用着2013年与县住建局划分时所用的巡逻、执勤用车共7辆,后因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6月我单位经协调从凤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借用微型车等6辆作为我单位公务用车,另外从县上的公务用车平台借公务用车1辆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提升党建领航效能,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执法一线迈上新的台阶。局党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确保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执法工作中得到首要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学习,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会议精神。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清晰界定责任分工和规定完成时限。成功举办1期读书班,通过领学领读、原文解读、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逐章逐条、原汁原味地学习《条例》,并积极进行交流研讨。党组书记讲授纪律党课2次,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教育的专题党课,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积极运用集中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持续推动警示教育的常态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御腐败的免疫力。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2次,精心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同时,创新教育方式,利用网络展厅开展集中警示教育2次,确保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此外,及时通报典型案例9起,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了党风廉政教育的防线。

(二)深耕城市管理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一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显活力。紧紧抓住班子配备、转隶组建、制定“三定”规定等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执法改革3月28日,举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揭牌仪式;完成执法一、大队指挥调度中心人员转隶工作;制三定方案和编制方案,职能职责不断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活力增强。二是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城市秩序井然。深入推进路段包保责任制度,全面实施全员“包片包点、消除盲区”策略,加强对建成区关键区域、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的精细化管理。有效督促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共计5400户次;积极纠正出店经营行为7548户次;规范学校周边临时摊点980户次;耐心劝导流动摊贩10800余起(次);全力清理城市“牛皮癣”,共计清除小广告3180张,有力提升了城市环境的整洁与秩序。三是全面开展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城市通行效率有效提升。积极推动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划与建设,成功新增停车点位11个,扩大停车面积至483平方米。同时,坚决取缔不合理非机动车停放点23处,并对10处停放点进行重新规划,补划更新停车线达772.8米对超额投放和随意摆放的共享电动车进行及时清理,并约谈相关企业,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对于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占用人行道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过劝导,共有19849辆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现了规范停放,对3822辆次违规停放车辆实施了贴单处罚,拖移车辆305辆次,提升了停车秩序。四是严格实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城市空间秩序得到维护。全面推行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坚持和深化“即查即拆”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线索,第一时间快速处置,始终保持违法建设高压态势、常管常严。查处违法违章建设411982.33平方米,拆除(整改241169.33平方米,停工13起723平方米,责令整改4起90平方米散体货物运输登记备案117起;联审联批临时性占道施工224起。五是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打造清洁美丽城市。科学制定作业标准,全面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相结合,实现清扫保洁覆盖58条主街、主干道和50余条背街小巷、次干道,城区清扫保洁252.34万平方米。督促保洁公司对卫生死角排查清理,日清理城区生活垃圾87吨,日处理垃圾129吨、渗滤液35立方米。对清扫保洁不到位的路段及垃圾清运不及时的爆桶现象处罚450起,劝导乱扔垃圾的行为1565余起

(三)坚决落实重点任务,打造更加宜居宜的城市环境带来新飞跃。一是垃圾处理能力实现跨越式增长。规划实施“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协同处理餐厨垃圾20t/d和污泥3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8MW分布式光伏发电、日处理30吨飞灰资源化利用、日处理300吨炉渣项目”5大循环功能板块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园。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累计完成投资约24013.564万元(含设备采购),总体项目进度达92%,预计11月份正式运营。二是城市商业功能区框架基本形成。持续推动园艺花卉、门窗制品和汽车修理三个行业的零散市场主体向专业市场集聚。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对门窗行业、汽车修理行业和花卉行业的23轮次入户宣传,发放了476份倡议书和专业市场优惠政策资料,成功引导39户商家搬迁入驻专业市场,另有2户商家正处于搬迁计划中。三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取得初步成效。启动建筑垃圾编制规划,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秉持“源头控制坚实、运输监管严密、处置利用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全链条管理策略,对辖区内的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治理。累计清理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点261个,查处违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8起;检查散体货物运输车辆1000余辆次,处罚200辆次,现场口头责令改正违规行为400余辆次。四是智慧化监管应用体系全面构建借助数字化城管系统,强化AI智能抓拍识别及时交办,落实责任,高效、高质量推动城市治理工作。累计发现问题14532条,立案11689件,其中:市容市貌出店经营、流动兜售、沿街晾晒189条;共享单车、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7044条,街面脏、乱、差、果皮箱、垃圾桶满溢爆桶4393条,私搭乱建35件,违规倾倒渣土行为28起,协助公安、交警破获治安案件及交通肇事案件27起。

(四)筑牢法治建设基石,引领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呈现新面貌一是严谨办理执法案件,塑造高效严谨的执法形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加强案件办理日常指导,认真执行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审查执法案件210件次,指导和规范执法活动156次;立足职能职责,对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工作指导76件次。二是优化执法程序,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梳理队伍管理工作事项,明确工作标准,绘制业务工作流程图,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修订完善队伍管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办理流程三是深化执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对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开展执法培训活动32次,覆盖人员1760人次。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公众满意度和社会信任度。办理县级人大代表意见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12345平台投诉案件270件,办理省委巡视组转交办理信访案件4件,办理网络信访件9件,办结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444,19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44,195.42,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6,737.83元,增长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6,737.83元,增长1.7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2023年城管工作经费也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8,444,195.42。其中:基本支出9,829,891.69,占总支出的34.55%;项目支出18,614,303.73,占总支出的65.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6,737.83元,增长1.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7,525.44元,增长8.21%;项目支出减少320,787.61元,下降1.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师宗县行政执法队伍调整设置人员设置方案》2024年8机构改革从县自然资源局安置了13人,从县林业和草原局安置了9人,人员增加所以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上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29,891.6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77,786.53元,占基本支出的9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2,105.16元,占基本支出的2.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14,303.73其中:本单位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城管执法项目经费1,872,892.33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及执勤车油料费、修理费等支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经费16,73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支出,保持城市公共场所及内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行政单位养老支出项目经费11,411.4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遗属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44,19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6737.83元,增长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师宗县行政执法队伍调整设置人员设置方案》2024年8机构改革从县自然资源局安置了13人,从县林业和草原局安置了9人,人员增加所以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上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40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等费用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50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293,12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5%。主要用于: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用于职工及协管员的工资支出;⑵城管执法用于城管工作和各项费用支出;⑶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支出费用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2,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0.00,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此项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105.16比上年增加104,487.56,增长70.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的公用经费正常拨付,而上年度的公用经费财政未划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957,318.48元,其中,流动资产260,144.14元,固定资产622,282.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65,2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87,558.6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316.7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06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061.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061.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111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101411401293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