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71601000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县内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履行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抓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管理及各项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3.根据全县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4.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武器、装备、警用物资的计划调拨、管理、保障工作。
7.指导各林区派出所的工作,负责处置林区突发事件。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室、刑侦队、高良林区派出所、五龙林区派出所、丹凤林区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林区违法犯罪开展各种专项行动
我大队民警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先后组织开展了“森林高火险期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整治”“候鸟保护”“森林督查”“毁林种植三七”“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国庆期间全力开展林区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在各项行动的开展过程中,有效地提高了全县人民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理案件数较上年度增加120.7%,有效打击、震慑了涉林及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促进了师宗平安建设。办案民警受云南省森林公安总队表彰3人(三等功1人、嘉奖2人)、受曲靖市森林支队表彰3人(嘉奖5人),执法办案成绩突出。
(二)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森林公安发展的最好时机,我们要紧抓机遇,迎接挑战,乘势而上,尽职尽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建平安中国。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师宗县森林公安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抓住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执法漏洞,提升执法质量,成立由大队领导、法制室、办案部门组成的案件审核小组,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对重大疑难案件专案讨论,决定案件调查方向,制定侦查计划。重视防控网络建设,巩固警务协作,逐步形成县、乡、村、护林员联动机制。
全力做好巡查、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期在全县各乡镇重点林区、公墓等地仔细巡查、宣传,排除火灾隐患,积极侦破案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深挖案源、收集线索,基于事实、注重法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刑事、行政处罚,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完善刑事案件办理警综平台与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综合平台同步办理、同步录入,做到一案一卷,确保案件质量。
借鉴经验,通过每一起案件找方法,充分利用好技术资源和技侦手段,积极向检察院沟通学习,综合研判,理清办案思路,调查取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确保办理案件严格规范顺畅。
今年以来民警多次救助野生保护动物85只,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鱼6只、三有野生动物斑鸠19只、三有动物环颈雉8只、陆龟1只、猫头鹰7只等,民警将其收治喂养,悉心照顾,待其状态良好后全部放归大自然。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4045365.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5365.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4702.47元,减少19.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4702.47元,主要原因是:①退休人员增加,相关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②公用经费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减少等。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4075337.11元。其中:基本支出3946698.51元,占总支出的96.84%;项目支出128,638.60元,占总支出的3.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1238.61元,下降19.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9505.47元,下降17.88%;项目支出减少131704.74元,下降50.5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专项经费拨付的减少,从而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6698.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17602.05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096.46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638.60元。其中98667元属于本级非税列支资金,在2024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536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61238.61元,下降19.20%,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专项经费拨付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20,79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2%,完成年初预算的95.4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83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7%,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08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完成年初预算的83.8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93.2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50.00元,决算为12661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50.92元,增长123.4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26612.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50.92元,增长12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50.00元,支出决算为12661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50.92元,增长123.45%。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修理费未结清及车辆老化及专项行动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2661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修理费未结清及车辆老化及专项行动增多,从而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950.92元,增长12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修理费未结清及车辆老化及专项行动增多,从而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096.46元,比上年增加64504.63元,增长24.38%,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957464.29元,其中,流动资产1682619.39元,固定资产1274884.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29.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98.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652.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652.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652.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652.6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其他重要事项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地方经济形成的,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林区维护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7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