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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处置,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及应急处置。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察、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规模以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规模以上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7.完成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救援管理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应急指挥中心。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师宗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师宗县应急服务中心
3.师宗县地震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应急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2024年度全县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9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528.95万元(其中道路运输业8起、死亡8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09.95万元;公路建筑施工领域2起、死亡1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19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起数增加3起、上升42%,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0%,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01.17万元(2起道路运输调查阶段待统计损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呈“一上升三下降”态势。
自然灾害情况:2024年师宗县共接报灾情17起,涉灾乡(镇、街道)10个,共造成86824人受灾,饮水困难牲畜6871头(只),农作物受灾面积4921.26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3143.12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034.38公顷,倒损房屋71间,直接经济损失9953.93万元。
1、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指挥体系。构建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县综合救援大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能源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大队长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负责统筹调度全县的应急救援工作,切实打破部门壁垒、行业壁垒,实现高效指挥调度,确保上下贯通、一体应对,2024年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功处置火情16起。二是增强实战能力。师宗县出台了《师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优化整合方案》,把原县综合应急救援中队的人员和物资整合到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有效提升县级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初步形成了资源整合、训练专业、调度统一、运转高效的大应急救援体系。并由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对全县1896名救援人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城镇消防、灾情处置、事故救援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真正把全县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应急铁军”。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十个专项行动。深刻汲取“江苏常州粉尘爆炸”、“昭通镇雄山体滑坡”、“江西新余火灾”、“梅大高速路面塌方”等事故教训,突出煤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电动自行车、森林草原防灭火、抗旱保供水、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十个专项行动”。2024年共排查各类隐患3283条,整改3186条,整改率97.05%;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8起,有力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开展。二是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督促制定各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持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13次,培训人数91人(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行动10次,宣贯培训人数450人(次);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22条,已完成整改315条,整改率97.8%。三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遵循“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原则,不断加强和充实行业监管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力量,2024年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42户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下发行政执法文书42份,检查出隐患和问题237项。对7户企业实施处罚,罚款24.7万元。
3、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师宗县全面组织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部门、监管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的检查评审工作。抽调全县各行业领域专家库专家和熟悉相关专业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分组评审,对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部门、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的应急预案评审,确保应急预案拿得出、用得上,为一线人员在灾害、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提供有效指导,及时遏制灾害、事故的蔓延发展。二是强化物资支撑保障。师宗县配备180余万元资金用于购置救援物资,并积极争取720余万元的中长期国债项目,切实巩固县、乡、村三级救援基础。目前,县、乡两级共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及设备7000余件,涉及27个品种,储备救灾大米6.8万公斤;储备无人机、灭火机、抽水机等应急救援物资价值300余万元。三是构筑监测预警体系。为确保叫应直达基层一线,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师宗县全面加强气象、洪涝等监测预警,实行县级领导带班值班,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气象、火情、汛情等不确定因素发展变化,及时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并建立信息日报送机制和险情灾情信息实时报送机制,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媒体和公众传递预警预报信息。四是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坚持震情会商制度,科学分析研判地震形势,每天对信息节点网络运维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至少开展电力、通信线路和避雷设施检查工作一次,保证台站供电、防雷设施及数据通信传输正常,清单化开展预警工程巡检工作16次,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地震灾情快速评估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各级政府地震应急决策、公众逃生避险、重要工程地震紧急处置等提供迅速基础支撑。
(二)防震减灾工作:
1、震情监视
2024年,师宗境内未记录到有感地震。日常工作中,师宗县应急管理局严格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出现震情能及时上报和开展应急处置。全力做好地震监测台站运维工作,定期检查电力、通信线路和避雷设施,确保台站供电、防雷和数据通信传输正常。做好地震行业网的运维和地震群测群防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地震监测站数据跟踪分析,确保出现宏微观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开展现场核实。坚持震情会商制度,结合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地震形势,撰写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参加市地震局组织的年中、年度震情会商会。
2、站台建设
截至目前,师宗县共建成1个地球物理前兆监测站、1个预警基准站、3个预警基本站,11个预警监测站,150余所中小学安装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今年我局积极配合省市地震部门完成了地震台站设备升级改造及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项目我县1个宽频带地震监测台站的项目推进工作。
3、地震应急处置
严格按照防大震、应大急、抗大灾的要求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我县地震会商与应急指挥技术平台、无线电短波电台的日常运维和管理工作,定期与市县地震部门进行互联互通。二是印发《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全行业、全民性、全社会全覆盖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正确掌握地震逃生技能。三是收集上报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完成云南省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信息服务系统中应急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四是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参加省、市开展的地震与应急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抢险救灾及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抢险队伍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五是强化应急保通,每月对乡镇、街道卫星电话、对讲机进行测试,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信息保畅作用。
4、地震设防管理
严格落实震害防御相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校核工作,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职责,全面压实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责任,做好一般工程、学校医院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年内录入和校核数据619条,对新建的1所学校、1所医院、1所一般工程的单体建筑物进行了检查。强化重点环节、关键场所管理,对全县4个危化企业、36个加油站、2户烟花爆竹企业、88户烟花爆竹零售店、6户生物科技企业、323座水库(坝塘)安排专人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测监管,确保地震来临第一时间疏散、第一时间处置,将灾害影响降到最低。
5、科普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体、应急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活动、应急广播等渠道和平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引导全社会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地震,科学应对地震,有序避震避险,提高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年内围绕“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咨询2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设立宣传展板125块,发放宣传单11000余份,安全宣传读本5000余本,宣传挂图6000余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15881.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94546.06元,占总收入的99.8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335.17元,占总收入的0.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18314.87元,下降6.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9650.04元,下降6.34%,下降的主要原因:今年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应急救灾资金比去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21335.1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31900.83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57.31元,占总支出的56.31%;项目支出5431843.52元,占总支出的43.6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40823.07元,下降6.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2573.99元,下降9.59%;项目支出减少98249.08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综合应急救援中队30人划转到师宗县消防救援大队,因此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00057.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35321.08元,占基本支出的8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4736.23元,占基本支出的1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31843.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费用;
2、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滞留旅客和春节期间受灾重灾户及我局综合应急救援中队人员;
3、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经费1535302.25元,主要用于采购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4、师宗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师宗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和税收监管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费用;
5、(单位自有资金)风电项目工作经费16185.9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支出;
6、(单位自有资金)信用社账户注销剩余资金转入经费3155.37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报刊订阅费用;
7、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防汛通讯设备、防汛救灾办公器材、防汛救援设备等;
8、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运维经费及支付台站宣传设施、设备制作费用;
9、2023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000.00元,主要用于预付地震监测台站电费;
10、2023年地震预警新建台站运维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各地震监测台站房屋维修、周边环境整治、购置台站清理设施、地震知识宣传展板制作、支付台站看护等费用;
11、曲靖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资金8082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车辆及相应的招标、可行性研究费用;
12、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
13、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800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演示沙盘制作、防震减灾专用办公设备购置、防震减灾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1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940000.00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救助;
15、省级(第二批)防汛应急救灾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防汛减灾网络通讯保障费;
16、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冬春救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物资采购(折叠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4546.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减少839650.04元,下降6.34%,完成年初预算的164.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师宗县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该项目纳入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413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主要用于发放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及缴纳我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类)支出29399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主要用于缴纳县应急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8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主要用于缴纳我局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97812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7%,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0%。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中央、省级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法将中央、省级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纳入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7179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4852.48元,增长1202.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303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218732.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09%,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27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1%,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0324.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4039.48元,增长2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489.00元,增长85.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489.00元,增长85.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324.00元,支出决算为87179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4852.48元,增长1202.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324.00元,决算为630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218732.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27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新购置应急专用车辆4辆,导致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的增加,新购置的4辆车导致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另外本年度开展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督查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造成了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630324.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039.48元,增长2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增加10489.00元,增长85.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489.00元,增长85.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督查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造成了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情况为:我单位用“曲靖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购置了应急救援专用车辆4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督查检查、应急救援、灾情核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督查检查、应急救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722.73元,比上年增加2699.33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督查检查较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日常办公开支。其中:办公费76826.50元;印刷费45318.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5270.20元;差旅费55627.75元;维修(护)费65165.00元;会议费7187.00元;福利费23440.00元;培训费25300.00元;公务接待费22735.00元;工会经费32872.32元;委托业务费78035.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732.68元;其他交通费用177053.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1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6339806.70元,其中,流动资产425552.95元,固定资产3261258.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3179.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8625.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4668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98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5482.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1692.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789.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2733.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0512.2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师宗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地方经济形成的,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