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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公安局
  • 2025-10-16 16:36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201000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师宗县公安局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能为: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5.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6.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9.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刑罚;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密局〔2018〕34号),机构设置情况涉密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师宗县公安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密局〔2018〕34号),师宗县公安局编制人数及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0人,退休66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45辆,在编实有车辆4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深入开展“冬春攻防”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行为、调解各类纠纷案件,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牵引,“破小案、保民生”,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和地方恶势力、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全面管控,强化巡逻防控,严查交通违法及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全县人民警察坚持战斗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严厉打击跨境诈骗犯罪、涉枪涉爆管理、侵财案件侦破、禁毒禁吸、治安网络管控管理、反恐怖等工作,配备专用处警单元装备在街面加大巡逻管控工作,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改善,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安保任务,为维护师宗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767464.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55303.90元,占总收入的99.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2160.71元,占总收入的0.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79155.98元,增长14.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93995.27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及本级项目经费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14839.29元,下降78.29%,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划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765089.59元。其中:基本支出63936765.18元,占总支出的72.85%;项目支出23828324.41元,占总支出的27.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38382.76元,增长13.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90229.72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上年补缴以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增大支出,导致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228612.48元,增长148.2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及本级项目经费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936765.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915180.36元,占基本支出的8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21584.82元,占基本支出的10.98%。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密局〔2018〕34号),师宗县公安局编制人数及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因此人均情况不公开。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28324.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86200.00元。我局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及《关于转发省国家保密局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通知》云公密发2018196之规定,不公开说明具体用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55303.9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11693995.27元,增长15.39%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及本级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占比小,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息统计人员的相关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67669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4%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执法办案支出,执法办案支出我局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及《关于转发省国家保密局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通知》云公密发2018196之规定,不公开说明具体用途;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级及本级相关专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818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财政承担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死亡抚恤以及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430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39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9941.42元,决算为295994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71805.60元,增长98.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7976.11元,决算为797976.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1965.31元,决算为2161965.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8280.53元,增长99.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525.07元,增长9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9941.42元,支出决算为295994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71805.60元,增长98.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7976.11元,决算为79797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1965.31元,决算为216196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98280.53元,增长99.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3525.07元,增长9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财政拨付经费不到位,应报销未报销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在2024年度进行报销导致增长;二是车辆老化,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用较高;三是报废、购置更新了10辆公务用车,导致车辆购置费增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0辆。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车况老化,维修成本过高,驾乘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而进行更新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事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事项。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1584.82元,比上年增加3061898.73元,增长77.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未能足额到位在2024年报销,房屋构筑物构建、信息网络更新购置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房屋构筑物、信息网络更新购置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公安局资产总额94606511元,其中,流动资产21083078.47元,固定资产72133509.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0000.00元,无形资产789922.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0473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3696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119524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3项,账面原值39900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500.00元;出租房屋494.19平方米,账面原值464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2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6354.0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3098.1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3255.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174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174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地方经济形成的,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201111

2.师宗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10150336423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