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共师宗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师宗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师宗建设、法治师宗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
(四)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
(五)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六)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七)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八)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察,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九)加强对政法领域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十)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指导、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一)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十二)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
(十三)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
所属单位1个,为师宗县社会治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接访力度,大力推进积案和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落实司法救助工作。
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命案防范治理,全面提升命案源头防范治理水平;突出抓好网格化管理,不断优化网格设置、建强网格队伍,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机制,推进网格实体化运转,构建精细化网格管理体系。
三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巩固和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强化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推进法治师宗建设。紧紧围绕法治师宗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集中精力抓好宪法学习贯彻实施、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师宗创建等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质效,推动法治师宗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是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肃清流毒影响,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开展政治督查,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不断提高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955,526.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5,526.41元,占总收入的92.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7.5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8.78元,增长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38.86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3,530.08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其他单位补助本单位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989,253.46元。其中:基本支出3,497,719.51元,占比87.68%;项目支出491,533.95元,占比12.3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2,228.93元,下降2.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931.96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69,703.03元,下降2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7,719.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95,602.78元,占基本支出的9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2,116.73元,占基本支出的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保障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安排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共计人民币491,533.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人民币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4年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补助资金14,700.00元,系用于补助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师财预〔2024〕40号、曲财行〔2024〕40号)。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系用于普法宣传资料印制、日常办公支出(师财预〔2024〕7号、曲财行〔2023〕245号)。2023年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系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办公支出(师财预〔2024〕7号、曲财行〔2023〕175号)。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重大敏感案件专项补助资金150,000.00元,系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日常办公支出(师财行〔2024〕20号、曲财行〔2024〕107号)。自有资金综治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日常办公支出(师财预〔2024〕30号)。自有维护烤烟收购秩序经费支出226,833.95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支出、日常办公支出(师财预〔2024〕30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655,526.4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8.86元,增长0.42%,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主要原因是年内单位1名退休人员病故,人员支出减少,致使未完成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0,56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8%,完成年初预算的83.69%。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日常单位正常运转;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给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未全额保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工作经费为上级补助经费,县级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5,48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缴费基数增加,相关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05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等保险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个人保险基数调整,相关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89.92元,下降33.3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3%,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7%,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989.92元,下降2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50.00%。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5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89.92元,下降33.3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9,989.92元,下降2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5,000.00元,下降50.00%。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含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乡镇(街道)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25,223.63元,较上年增加9,758.41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县综治中心规范运行后,相关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439,479.83元,其中,流动资产199,661.44元,固定资产237,485.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33.0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274,68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934.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六、相关口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601111